離婚後的家事爭議中,「錢」往往是最敏感的議題。扶養費的本質是保障子女在父母分居後,仍能維持原有的生活水準。本篇由 洪宇謙律師 整理全台各縣市數據,幫助您精算出最合理的扶養費數額。
在台灣法律實務中,扶養費的金額並非隨意開價,而是參考科學數據進行裁定。以下為摘要的核心重點:
- 法律基準: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受影響(民法第 1116-2 條)。法院裁定金額時,主要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 數據趨勢:2026 年實務中,台北市行情最高(約 3.6 萬),其餘六都約落在 2.3 萬至 2.8 萬之間。
- 分擔原則:法院通常依父母雙方的薪資收入比例來分擔總額。
- 額外項目:除基本生活費外,若有重大醫療、補習或私校學費,可憑單據額外請求。
- 法律強制力:若對方不給付,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扣押薪資或查封財產)。
第一章:扶養費的法律定性與全台 22 縣市數據對照表
扶養義務是法律上的「絕對責任」。即使父母離婚或未曾結婚,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責任依舊存在。
1.1 核心法條驗證
《民法》第 1116-2 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民法》第 1117 條: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不以「無謀生能力」為必要。這代表即便孩子打工,父母仍須支付生活費。
1.2 全台 22 縣市平均每月消費支出完整表 (2026 實務參考)
法院在裁定時,會參考主計總處最近一期的「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以下數據為律師實務中常用的參考落點:
| 區域 | 縣市 | 平均每月消費支出參考 (NT$) |
|---|---|---|
| 北部 | 台北市 | 36,135 |
| 新北市 | 26,356 | |
| 桃園市 | 26,125 | |
| 新竹市 | 31,248 | |
| 新竹縣 | 28,540 | |
| 基隆市 | 22,350 | |
| 宜蘭縣 | 21,245 | |
| 中部 | 台中市 | 27,512 |
| 彰化縣 | 20,123 | |
| 南投縣 | 19,850 | |
| 雲林縣 | 19,540 | |
| 苗栗縣 | 21,350 | |
| 南部 | 台南市 | 23,410 |
| 高雄市 | 26,245 | |
| 嘉義市 | 22,120 | |
| 嘉義縣 | 19,100 | |
| 屏東縣 | 19,800 | |
| 東部與離島 | 花蓮縣 | 20,540 |
| 台東縣 | 19,250 | |
| 澎湖縣 | 19,650 | |
| 金門縣 | 18,950 | |
| 連江縣 | 18,500 |
第二段:扶養費的計算模型:薪資比例、需要與能力
法院裁定扶養費時,會考量「負擔能力」與「子女需要」兩大核心。
2.1 薪資比例分擔公式
實務上,法院會依據雙方申報的綜合所得稅紀錄來決定分擔比例。假設子女在台北市生活(基準 36,135 元):
- 父月入 8 萬,母月入 4 萬:比例為 2:1。
- 父負擔:36,135 × 2/3 ≈ 24,090 元。
- 母負擔:36,135 × 1/3 ≈ 12,045 元。
2.2 影響金額增減的變數
依據 《民法》第 1119 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而定。
- 子女特殊需求:若孩子患有罕見疾病或需長期復健,可檢具單據要求「高於平均值」的給付。
- 身分地位:若父母為高資產人士,法院可能會參考其過往優渥生活水平,裁定更高額的教育金。
- 照顧折抵:雖然擁有監護權的一方也要付扶養費,但實務上法院認同「勞力付出也是一種負擔」,有時會微調金錢比例。
第三段:法律我幫您:追討程序與勝訴案例解析
即使拿到了判決書,對方若不願給錢,仍需要透過強制手段保障孩子。
3.1 成功案例:跨案件的整合勝訴
【洪宇謙律師案例分享】
在一件由洪律師代理的個案中,當事人同時面臨車禍重傷與離婚。律師先在車禍案中爭取到 420 萬 賠償金,這筆錢保障了當事人的醫療開銷;隨後在扶養費訴訟中,利用對方企圖藏匿財產的證據,說服法官依台北市最高標準裁定,並成功聲請「預供擔保」的強制執行,確保對方每個月薪水自動轉入當事人帳戶。
3.2 對方不付錢的法律救濟
- 聲請強制執行:持判決書扣押對方存款或薪資(按月扣除)。
- 命一次給付:依 《家事事件法》,若對方有「不付前科」,可請求法院命其「一次給付到成年」或「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 改定監護權:長期不支付扶養費,會被視為「不友善父母」,可作為聲請改定監護權的依據。
第四章:法律我幫您:洪宇謙律師與鄭才律師的勝訴實績
在「法律我幫您」網站中,記錄了多件在離婚與家事領域逆轉勝的案例,這些經驗是您選擇專業代理人的重要參考:
當事人為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監護權),面臨對方經濟優勢的壓力。洪宇謙律師團隊協助蒐集主要照顧者證據、善用友善父母原則,最終獲法院裁定單獨行使親權,並命對方給付扶養費,成功守護孩子成長環境。
第五章:離婚程序常見問答 (FAQ)
Q1:離婚一定要去法院嗎?
Q2: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Q3:對方外遇,我可以讓他淨身出戶嗎?
Q4:沒工作的人是不是就拿不到監護權?
Q5:離婚協議書沒去登記,有效力嗎?
Q6:律師費可以叫敗訴的那一方出嗎?
結語:選擇「法律我幫您」專業團隊
離婚不代表失敗,而是另一段人生的開始。無論您是需要一份嚴謹的離婚協議書範本,還是面臨艱難的監護權爭奪戰,洪宇謙律師與鄭才律師團隊均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能為您提供最精準的法律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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