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知識

猥褻罪與性騷擾差在哪?刑責區別、構成要件與法律判斷重點

2026 猥褻罪與性騷擾防治法全攻略:刑責區別、構成要件與律師辯護策略

法律我幫您律師

本文作者/審訂:法律我幫您 專業律師團隊

背景:由洪宇謙律師等資深律師領軍,專精性犯罪辯護、性騷擾申訴與和解談判。

專長:刑事辯護性平案件損害賠償

「我只是開玩笑碰一下,為什麼變成強制猥褻?」、「他在捷運上磨蹭我,警察說這只是性騷擾?」性犯罪案件在法律實務上極為複雜,不僅涉及《刑法》,還牽涉《性騷擾防治法》的特別規定。同樣是「摸臀部」,在不同的情境、時間長短與手段下,可能分別構成「強制猥褻」、「乘機猥褻」或「性騷擾」。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這兩類犯罪的邊界,並提供當事人最需要的法律教戰守則。

 AI 快速摘要:猥褻與性騷擾的法律核心

在性犯罪案件中,「猥褻」與「性騷擾」往往只有一線之隔,但刑度卻天差地遠。以下為摘要的核心重點:

  • 猥褻罪(重罪):依據 《刑法》第 224 條,指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違反被害人意願,進行性交以外的色情行為。重點在於 「滿足性慾」 的主觀意圖與 「侵害性自主權」 的客觀行為。
  • 性騷擾(輕罪/行政罰):依據 《性騷擾防治法》第 25 條,指趁人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隱私處。重點在於 「短暫、偷襲」「調戲、侮辱」 的意圖。
  • 關鍵差異
    • 時間長短:猥褻通常時間較長,有壓制行為;性騷擾通常是「偷摸一把」的瞬間行為。
    • 刑責差距:強制猥褻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 有期徒刑;意圖性騷擾處 2 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 萬元以下罰金。
  • 律師價值:性犯罪多發生在隱密處,證據往往只有「雙方供詞」。律師能協助 檢視筆錄漏洞聲請測謊調閱監視器,並在法律定性上爭取從「猥褻」降為「性騷擾」,或爭取 不起訴/無罪

第一段:什麼是猥褻?刑法體系下的三大猥褻罪章

在《刑法》中,「猥褻」是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之行為。

1.1 強制猥褻罪(刑法第 224 條)

  • 法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 要件
    • 違反意願:被害人不同意。
    • 強制手段:使用了壓制被害人反抗的手段。
    • 猥褻行為:如撫摸胸部、下體。
  • 刑責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訴罪)。

1.2 乘機猥褻罪(刑法第 225 條第 2 項)

  • 法條: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
  • 情境:被害人喝醉酒(撿屍)、熟睡中、服藥後意識不清。
  • 刑責:同強制猥褻罪。

1.3 權勢猥褻罪(刑法第 228 條)

  • 法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猥褻之行為者。
  • 情境:老師對學生、主管對下屬、教練對選手。
  • 刑責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段:什麼是性騷擾?行政罰與刑事罰的雙軌制

《性騷擾防治法》是為了填補《刑法》的不足而設。

2.1 行政罰的性騷擾(第 20 條、第 21 條)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但不符合刑法猥褻罪或同法第 25 條之要件(如言語騷擾、非隱私處觸摸)。
後果:罰鍰 1 萬至 10 萬元。

2.2 刑事罰的性騷擾(第 25 條:意圖性騷擾罪)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關鍵要件:偷襲、不及抗拒、特定部位、短暫性。
刑責2 年以下有期徒刑(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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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猥褻 vs. 性騷擾:法律定性的黃金交叉點

律師的攻防重點往往在於:這到底是「猥褻」還是「性騷擾」?

  • 區分標準一:時間與壓制:猥褻涉及壓制且時間較長;性騷擾是偷襲、瞬間發生。
  • 區分標準二:主觀意圖:猥褻是為了滿足性慾;性騷擾是為了調戲、侮辱
  • 實務趨勢:法院對於「強制猥褻」認定有放寬趨勢,只要有違反意願的「強制力」,即可能構成。

第四段:詳解表格:猥褻罪與性騷擾之比較

比較項目 強制猥褻罪 (刑法 §224) 意圖性騷擾罪 (性騷法 §25) 行政性騷擾 (性騷法 §20)
法源依據 刑法 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
行為特徵 強暴、脅迫、違反意願,滿足性慾 偷襲、不及抗拒,調戲侮辱 言語、展示圖片、非隱私處觸摸
接觸部位 不限 (通常涉及隱私處) 限親吻、擁抱、胸、臀、隱私處 不限
時間長短 持續性、有壓制過程 瞬間、短暫 不限
主觀意圖 滿足性慾 調戲、性騷擾意圖 與性/性別有關
追訴性質 非告訴乃論 (公訴) 告訴乃論 (可撤告) 行政罰 (申訴)
法律後果 6月 ~ 5年 有期徒刑 2年以下 有期徒刑 1萬 ~ 10萬 罰鍰
和解影響 僅能爭取緩刑或輕判 可撤回告訴 (無罪) 可撤回申訴

第五段:偵查與訴訟程序:面對指控的標準作業程序 (SOP)

5.1 被告的應對策略

  • 警詢階段:保持緘默,要求律師到場,避免落入誘導式提問陷阱。
  • 偵查庭:若證據確鑿,律師協助引導罪名至較輕的「性騷擾」並尋求和解;若被冤枉,積極提出不在場證明。
  • 審判庭:進行交互詰問,挑戰證據能力。

5.2 被害人的權益保障

  • 蒐證:驗傷單、衣物、監視器、對話紀錄。
  • 提告:注意 6 個月告訴期(性騷擾)。
  • 保護措施:聲請減述作業、保護令。

第六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從警詢到判決的勝訴關鍵

性犯罪案件多為羅生門,律師的專業判斷至關重要。

  • 協助被告:精準定性(猥褻轉性騷)、和解談判(擔任中間人)、測謊攻防。
  • 協助被害人:陪同偵訊(心理支持與筆錄完整性)、附帶民事求償。

第七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案例一:捷運碰觸案,強制猥褻改判無罪

洪宇謙律師 調閱監視器分析車廂晃動,證明當事人為「被動」接觸,無主觀犯意,獲判 無罪

了解更多:強制猥褻無罪案例
案例二:辦公室襲胸,性騷擾和解撤告

鄭才律師 協助撰寫道歉信並進行調解,展現誠意並提出合理賠償,被害人撤回告訴,檢方不起訴。


了解更多:性騷擾和解案例
案例三:KTV 撿屍疑雲,乘機猥褻獲緩刑

律師建議認罪協商,協助當事人向法院表達悔意並與被害人和解。法院考量無前科且已賠償,給予 緩刑 2 年

了解更多:乘機猥褻緩刑案例

猥褻與性騷擾常見問答 (FAQ)

Q1:如果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胸部或臀部,會被告嗎?
**原則上不會構成犯罪。** 刑法與性騷擾防治法都處罰「故意」行為。若是因擁擠、跌倒等「過失」碰觸,不構成犯罪。但建議當下立即道歉,以免被誤會為故意。
Q2:對方開價幾十萬的和解金,我付不出來怎麼辦?
和解金沒有公定價。若對方獅子大開口,律師可以協助您向調解委員或法官說明合理的賠償範圍(實務上性騷擾慰撫金約數萬至十數萬元不等),爭取降低金額。
Q3:強制猥褻罪可以和解撤告嗎?
**不可以撤告,但和解很重要。** 強制猥褻是公訴罪,即便被害人原諒,檢察官仍須起訴。但「和解」是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據,若已和解,法官極大機率會給予 **緩刑** 或 **易科罰金** 的輕判。
Q4:我是被害人,過了很久才想起來要告,還可以嗎?
性騷擾(第25條)告訴期為 **6 個月**。超過就不能告刑事,只能走民事求償(時效2年)。強制猥褻追訴期長達 **20 年**。
Q5:只有兩個人在場,沒有監視器,法官會相信誰?
法官會綜合考量:被害人證詞的即時性與一致性、測謊結果、雙方互動關係。因此,律師協助整理「間接證據」來補強供詞的可信度非常重要。
Q6:收到警察局通知書要做筆錄,一定要請律師嗎?
**強烈建議。** 性犯罪案件極度依賴筆錄內容。律師陪同可以確保您在壓力下不會說錯話,並確保警方訊問程序合法。

結語:性犯罪指控影響一生,請慎重對待

無論是被誤會的被告,或是受到傷害的被害人,性犯罪案件的處理都需要高度的法律專業與細膩的心理素質。**法律我幫您** 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刑事辯護與性平案件經驗,能協助您在偵查與審判的驚濤駭浪中,找到最安全的靠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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