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幫您|性犯罪辯護勝訴實錄
與未滿16歲性行為遭控妨害性自主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在網路不慎與未滿16歲未成年性行為,被指控妨害性自主,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傳說對決對未滿16歲瘋狂聊色、索討裸照遭起訴兒少性剝削
成功為客戶爭取無罪判決
客戶在傳說對決手遊與未滿16歲未成年狂聊色、索討裸照,偵查庭未委任律師被起訴兒少性剝削,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無罪判決。
與未滿16歲性行為妨害性自主一審1年6月
成功為客戶爭取緩刑
客戶在網路不慎與未滿16歲未成年性行為,偵查庭及一審未委任律師自行開庭練口才,喜提一審判刑1年6月,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緩刑判決。
未成年妨害性自主遭起訴,原告委任2律師
成功為客戶爭取無罪判決
客戶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原告委任2律師提出告訴,偵查庭未委任律師遭起訴,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無罪判決。
強制性交前科再犯強制性交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有加重強制性交的前科,在KTV和一位女生發生一夜情遭指控強制性交,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逼迫拍攝裸照並威脅公佈遭告妨害性隱私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為攝影師,幫小模拍大尺度裸照,後威脅公布遭告妨害性隱私,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飲酒後強行觸摸胸部與下體,涉嫌強制性交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被指控飲酒後強行觸摸胸部與下體,涉嫌強制性交,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多次強制性交行為,竊取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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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被指控多次強制性交行為,竊取1萬元,涉嫌強制性交、竊盜,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強制觸摸胸部、大腿與陰部,涉嫌強制性交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被指控強制觸摸胸部、大腿與陰部,涉嫌強制性交,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與未成年人交往期間,涉嫌透過LINE要求拍攝裸照與猥褻影片
成功為客戶爭取不起訴處分
客戶與未成年人交往期間,涉嫌透過LINE要求拍攝裸照與猥褻影片,被指控兒少性剝削,經諮詢法律我幫您委任本所律師,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 法律風險定性: 性犯罪案件屬「高度汙名化」罪名,一旦起訴,即便最後無罪,社會名譽亦難修復。偵查階段的「不起訴爭取」是最高優先級。
- 證據權重分析: 在缺乏監視器的私密空間,法官高度依賴「補強證據」(如事發後心理鑑定、對話語氣、行為異常性)。律師需透過數位足跡進行「反向舉證」。
- 2026 新法規範: 針對妨害性隱私(偷拍、散布)、兒少性影像(持有、轉傳)刑責已大幅修正。現行法規對「數位足跡」追蹤技術極為成熟,切勿存有僥倖心理。
- 策略性處遇: 針對「兩小無猜」或「輕微猥褻」案件,如何運用修復式司法與被害人和解,並換取緩刑或免刑,是辯護技術的精髓。
性犯罪指控,無論是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或是妨害性隱私,往往是人生中最大的危機。在當前「MeToo」運動餘波與數位性暴力防治趨勢下,司法機關對於性犯罪的審查趨向嚴厲。許多當事人因恐慌而在筆錄中做出「模擬兩可」的陳述,最終被解讀為承認犯罪。法律我幫您 專業團隊深知法律程序的冷酷,我們不只提供諮詢,更提供從偵查、閱卷到言詞辯論的「全鏈路防禦策略」,帶領您理解法律背後的博弈。
第一章:妨害性自主罪:主觀意願與客觀證據的法理交鋒
刑法第 221 條至 229 條規範了妨害性自主的各種態樣。最核心的爭點在於「違反意願」的認定標準。
1.1 「合意」的動態轉變:事後反悔如何辯解?
實務上常見情侶分手或一夜情後,一方提出性侵指控。律師指出,法院判定有無違反意願,不會只看性行為當下的那一秒,而是會檢視「性行為前後的脈絡」。例如:
• 事前: 是否有邀約行為?是否有親暱的互動紀錄?
• 當下: 被害人有無求救、掙扎,或是有無使用暴力遺留的傷痕?
• 事後: 被害人離開後是否與被告持續聯絡?其情緒反應是否符合常理? 律師價值在於將這些零碎的對話紀錄與監視器畫面,串接成足以動搖檢察官心證的「合意證明」。
1.2 刑法第 225 條:乘機性交與猥褻罪的誤區
所謂「乘機」,是指被害人處於爛醉、睡眠、或服用藥物導致「不能或不知抗拒」之狀態。許多案件的爭點在於被告「是否主觀上認知對方已醉到不能抗拒」。律師會協助調閱現場飲酒明細、同行友人的證詞,證明當事人當時主觀上認為對方是有回應且具備行為能力的。
第二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國界的數位執法紅線
2026 年的執法重點在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全面落實。針對未滿 18 歲者的保護是不分國籍、不分意願的。
2.1 「索要裸照」即構成犯罪:傳說對決與 IG 聊色的風險
許多青少年甚至成年男性在網路遊戲(如:傳說對決、原神)中,與未成年少女發展網路戀情,並進而索要私密照片。即使對方是「自願」拍攝傳送,被告仍構成「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性影像」。律師在此類案件中,會著重於證明被告「無惡意、且對對方年齡有誤認」,並爭取在偵查中達成和解以獲取不起訴。
2.2 持有與轉傳:你的硬碟可能是地雷區
現行法律規定,單純「持有」兒少性影像即有刑責。如果您在 Telegram 或 Line 群組中下載了來源不明的影片,且影片主角為未成年人,便已踏入法律雷區。律師團隊擁有豐富的數位鑑定經驗,能協助判斷 IP 紀錄、硬碟讀取紀錄,證明當事人是誤入群組或無主觀惡意,從而爭取從輕發落。
| 罪名類型 | 法律條文 | 起判刑度預估 | 關鍵防禦點 |
|---|---|---|---|
| 強制性交罪 | 刑法第 221 條 | 3 年至 10 年 (重罪) | 事後互動、合意證明、補強證據分析 |
| 兒少性影像散布 | 性剝削條例第 38 條 | 1 年至 7 年 (不得易科罰金) | 無營利意圖、無散布故意、數位足跡鑑定 |
| 兩小無猜性行為 | 刑法第 227 條 | 視年齡差減輕 | 適用 227-1 條、和解緩刑、年齡誤認 |
| 製作不實性影像 | 刑法第 319-4 條 | 1 年至 7 年 | AI 生成鑑定、無傳播意圖、被害人和解 |
第三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Deepfake 與偷拍的防禦
隨著 AI 技術的成熟,立法院增訂了此一專章,嚴厲打擊數位性暴力。
3.1 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分手後的「復仇式色情」
這類案件最常發生在情侶分手後的報復。律師指出,即便影片是交往時合意拍攝,但若散布時未經同意,即構成犯罪。對於被告而言,最重要的辯護策略是「阻斷擴散」與「修復式賠償」。透過律師作為中間人,在不接觸被害人的情況下達成鉅額賠償與下架承諾,是法官宣告緩刑的重要條件。
3.2 偷拍與竊錄罪:廁所、試衣間的法律禁區
偷拍不僅違反道德,在刑法第 319-1 條中更是重罪。律師在此類案件會檢視器材是否具備攝錄功能、拍攝的部位是否屬於私密處。若事證明確,律師會協助當事人進行「心理輔導證明」,向法官證明其具備矯治可能,爭取緩刑。
第四章:偵查程序全解析:從警察局筆錄到地檢署複訊
性犯罪案件的黃金期在於收到傳票後的 24 小時內。
4.1 警察局筆錄的陷阱:為什麼不能隨便說話?
警察在訊問性犯罪被告時,常會使用「同情式引導」,例如:「你是不是壓力很大才這樣?」、「如果你承認,我們可以幫你跟對方說。」 請記住:警察沒有權力承諾不起訴。 一旦你在筆錄中承認任何微小的猥褻意圖,該筆錄將成為日後法院判決的鐵證。委任律師陪同偵訊,可以現場閱覽筆錄內容,即時制止不當詢問。
4.2 閱卷的權力:掌握檢方的底牌
在偵查階段,被告律師雖不能完全閱卷,但能透過律師的專業判斷,從訊問的問題中推敲出檢方掌握的證據(如:是否有 DNA 檢體、是否有關鍵對話紀錄)。這對於擬定「認罪爭取輕判」或「否認到底」的策略至關重要。
第五章:辯護技術與證據科學:如何打破「孤證」僵局?
性侵案常被認為是「各說各話」,但現代法律實務已引入大量科學鑑定。
5.1 測謊鑑定(Polygraph)的利與弊
測謊雖然在法院不具備絕對證據能力,但在偵查階段,對於檢察官的心證有強大影響。若律師判斷當事人確實清白,會建議主動聲請測謊,作為強力的無罪佐證。反之,若案件具備高度風險,律師則會採取其他辯護路徑。
5.2 心理鑑定的應用
被害人的心理創傷鑑定(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常被檢方用來證明性侵事實。然而,律師會透過跨領域專家合作,質疑鑑定的專業性或其與案件的關聯性,證明該心理狀態可能源於其他生活壓力或過往經歷,而非單一性行為事件。
第六章:和解的藝術:性犯罪案件中「金錢與自由」的對等交換
在性犯罪案件中,和解並不代表認罪,有時是一種「法律停損機制」。
6.1 和解金額的評估與談判
性犯罪的和解金通常從數十萬到上百萬不等。律師能協助評估合理的賠償區間,避免被告被勒索。更重要的是,和解書中必須明確載明「放棄民刑事訴追」、「同意法院宣告緩刑」等關鍵字眼,確保賠償後能換回自由之身。
6.2 撤回告訴的法律效力
部分性犯罪(如性騷擾、輕微妨害性隱私)屬於告訴乃論。若能透過律師成功調解,讓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必須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案件就此終結,不留任何前科。
第七章:社會復歸與名譽保全:法律之後的人生
即便獲得不起訴或無罪判決,性犯罪標籤依然可能影響當事人的工作與生活。
7.1 網路資訊的下架與更正
當新聞報導或網路討論涉及錯誤的性犯罪指控時,律師可發函要求媒體更正或撤回報導,並運用法律力量清理搜尋結果,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
7.2 身分註記與公告的避免
兒少性剝削案件常涉及「性侵害犯罪加害者登記報到」。律師的任務之一是爭取罪名降級或適用法條變更,盡力避免當事人被列入管制名單,確保日後求職與生活的正常化。
第八章:相關法律專題與深度鏈結
妨害性自主與兒少性行為:QA 終極合集
Q1:只有單方面的指控,檢察官真的會起訴我嗎?
Q2:如果我賠錢給對方,是否就代表我承認性侵?
Q3:跟 15 歲的對象交往並發生關係,只要家長不告就沒事嗎?
Q4:律師真的能幫我洗清冤屈嗎?
Q5:收到妨害性自主傳票,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Q6:性騷擾案件如果和解了,還會留下前科嗎?
第九章:結語:讓正義在法理中被看見
在性犯罪案件的漩渦中,輿論往往先行,法律隨後跟進。法律我幫您 團隊明白,真相有時藏在最微小的細節裡。我們提供的不只是法律諮詢,更是在人性崩塌邊緣的堅強防禦。無論您現在面臨的是何種指控,請記住,在法院最終判決前,您都具備獲得尊嚴與辯護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