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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初判表與交通鑑定全攻略:肇責分析、申請流程與律師翻案關鍵

車禍初判表與交通鑑定全攻略:肇責分析、申請流程與律師翻案關鍵

法律我幫您律師

本文作者/審訂:法律我幫您 專業律師團隊

背景:由洪宇謙律師、鄭才律師等資深律師領軍,專精車禍過失傷害辯護、肇事責任鑑定覆議與民事求償。

專長:車禍鑑定過失傷害賠償談判

「警察給的初判表寫我全責,但我明明是被撞的,該怎麼辦?」、「對方獅子大開口,我要怎麼證明我沒有錯?」車禍發生後,最關鍵的文件莫過於「初判表」與「鑑定報告」。這兩份文件如同判決書的前哨站,直接決定了您在後續和解談判或法院訴訟中的勝算。然而,許多人因為看不懂初判表上的「涉嫌...」字眼,或錯過了申請鑑定的黃金 6 個月,導致權益受損。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拆解車禍責任認定的核心邏輯,從初判表的申請、如何申請交通鑑定翻案,到律師如何協助您在法律戰中逆轉勝。

  快速摘要:車禍肇責認定的核心流程

車禍發生後,釐清責任是求償與避禍的第一步:

  • 初判表(初步分析研判表):由警方製作,事故後 30 天 可申請,費用 免費。僅供參考,無最終法律效力,常出現「無法分析」字樣。
  • 交通鑑定(車禍鑑定):若不服初判表,需在事故後 6 個月內 自費(新台幣 3,000 元)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此報告具高度法律效力,是法官判決的重要依據。
  • 覆議:若對鑑定結果仍不服,需在收到報告後 30 日內 申請覆議,這是最後一次翻案機會。
  • 肇責比例:常見如全責、7:3、5:5。這直接影響民事賠償金額的多寡(過失相抵)。
  • 律師價值:律師能協助撰寫 鑑定陳述意見書,指出警方蒐證漏洞或引用法規,影響鑑定委員的判斷,進而在訴訟中爭取無罪或減賠。

第一段:什麼是「初判表」?如何申請與解讀?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俗稱初判表),是警方依據現場圖、照片及筆錄所做的初步肇因分析。

1.1 申請時間與方式

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

  • 時間:事故發生後 30 日
  • 費用:免費。
  • 方式:可至「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線上申請,或至處理該事故的交通隊臨櫃申請。

 

1.2 初判表怎麼看?

重點在於 「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欄位:

  • 有寫違規事項(如:未依規定讓車):代表警方認為你有過失。
  •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代表警方認為你在此事故中無過失(但不代表絕對無責,對方若申請鑑定仍可能翻盤)。

 

第二段:初判表寫「無法分析」怎麼辦?局限性解析

很多民眾收到初判表後傻眼,因為上面寫著「跡證不足,無法分析」。這並不罕見。

2.1 為什麼會無法分析?

初判表是由交通隊警員製作,他們並非專職的鑑定專家,且僅能依據「書面資料」判斷。若現場無監視器、無行車記錄器,或雙方各說各話,警方為了避免爭議,往往會寫無法分析,將球丟給專業的鑑定委員會。

第三段:進階戰場:「車禍鑑定」申請流程與費用

當初判表結果不利,或寫得不清不楚時,您必須申請「鑑定」。

3.1 申請眉角

  • 受理機關:各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 期限:事故發生日起 6 個月內。(超過即不受理,只能等法院審理時由法官囑託鑑定)。
  • 費用:新台幣 3,000 元(由申請人先墊付)。
  • 排程:申請後約 1-2 個月會開會,通知雙方到場陳述意見。

第四段:初判表 vs. 車禍鑑定:法律效力大比拚

為了讓您更清楚兩者差異,我們整理了比較表:

比較項目 初判表 (Preliminary Report) 車禍鑑定 (Appraisal)
製作單位 警察機關 (交通隊) 鑑定委員會 (專家學者組成)
申請費用 免費 3,000 元
申請期限 事故後 30 日 事故後 6 個月內
法律效力 僅供參考 (證據力弱) (法官判決主要依據)
精準度 較低 (易有無法分析情形) 較高 (會至現場履勘、計算車速)
不服救濟 申請鑑定 申請覆議 (30日內)

第五段:肇事責任比例怎麼算?73比還是全責?

鑑定報告通常只會寫「主因」與「次因」,不會寫具體 % 數。但在法院實務上,通常有固定的換算邏輯。

5.1 實務常見比例

  • 肇事主因 vs. 次因:通常為 7:3(主因負擔 7 成賠償,次因負擔 3 成)。
  • 同為肇事原因:通常為 5:5
  • 全責 vs. 無肇事因素10:0(全責者賠償全部)。

5.2 路權絕對說

台灣交通法規採「路權絕對說」。例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轉彎車通常是全責或主因,除非直行車有嚴重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第六段:對鑑定結果不服?「覆議」是最後機會

如果鑑定報告出來,您認為結果荒謬(例如明明是對方闖紅燈,卻判您未禮讓),您還有一次機會。

6.1 覆議申請(Re-appraisal)

依據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意見書之翌日起 30 日內,向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費用為新台幣 2,000 元。
注意: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已起訴),則須請求法院囑託覆議,個人無法單獨申請。

第七段:車禍刑民事責任:過失傷害與賠償清單

肇責確認後,就是談「責任」的時候了。

7.1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

只要您有 1% 的肇事責任,且對方受傷,就可能構成 《刑法》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常被受害者用來「以刑逼民」,迫使肇事者賠償。

7.2 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依肇責比例,您可以請求:

  • 醫療費:實支實付。
  • 看護費:即使由家屬照顧也可請求。
  • 工作損失:需有薪資證明與醫師診斷需休養證明。
  • 精神慰撫金:視傷勢與雙方身分地位而定。
  • 財損:修車費(需扣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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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翻轉肇責的勝訴關鍵

鑑定委員會只有短短幾分鐘讓您發言,一般人往往因為緊張或不懂法規,錯失說明關鍵證據的機會。

8.1 律師在鑑定會的核心價值

律師可以協助:

  1. 撰寫陳述意見書:在開會前先遞交專業書狀,引用法條與現場圖,引導委員的判斷方向。
  2. 陪同出席:在現場針對委員的提問進行法律上的防禦,並質疑對方的不實陳述。
  3. 挖掘證據: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甚至聲請法院重新測量現場圖的錯誤。

8.2 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案例一:初判全責,鑑定大逆轉

當事人機車左轉被直行車撞,初判表認定「轉彎未讓直行」全責。洪宇謙律師 申請鑑定,提出監視器畫面證明對方「超速且未開大燈」,最終鑑定翻盤為「對方主因,我方次因」,成功獲賠。

了解更多:車禍鑑定翻案實錄
案例二:過失傷害不起訴,免除賠償

對方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遭撞,向當事人求償百萬。鄭才律師 透過學術鑑定證明當事人有遵守速限且「猝不及防」(反應時間不足),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免去刑事責任與巨額賠償。

了解更多:過失傷害勝訴案例

車禍鑑定常見問答 (FAQ)

Q1:初判表多久會出來?可以線上申請嗎?
事故後 30 天 即可申請。可以透過內政部警政署網站線上申請,或至各縣市交通大隊臨櫃辦理,完全免費。
Q2:如果我不申請鑑定,直接告上法院會怎樣?
法官或檢察官通常還是會要求送鑑定來釐清責任。屆時一樣要繳 3,000 元,且可能拖延訴訟進度。建議有爭議就先自行申請。
Q3:鑑定委員會開會時,我一定要去嗎?
強烈建議要去。 這是您直接向委員說明的唯一機會。若缺席,委員只能看書面資料,可能忽略對您有利的細節。若有委任律師,律師會陪同或代理出席。
Q4:對方受傷但我沒受傷,我一定比較吃虧嗎?
在刑事上,受傷的一方可以告您過失傷害(以刑逼民)。但只要鑑定證明您「無過失」(例如對方全責),您就不需要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Q5:超過 6 個月還能申請鑑定嗎?
個人申請會被駁回。唯一的辦法是先提告(刑事或民事),由司法機關(地檢署或法院)囑託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Q6:初判表寫「涉嫌...」,我就一定有罪嗎?
不一定。初判表只是警方的初步看法,沒有拘束力。很多案件在經過專業鑑定或律師辯護後,成功推翻初判表的認定。

結語:別讓權益在沈默中流失

車禍發生只是一瞬間,但後續的法律程序可能糾纏數年。初判表與鑑定報告是您談判的底氣,也是法庭上的護身符。法律我幫您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車禍處理經驗,能協助您從源頭釐清肇責,爭取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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