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初判表與交通鑑定全攻略:肇責分析、申請流程與律師翻案關鍵
「警察給的初判表寫我全責,但我明明是被撞的,該怎麼辦?」、「對方獅子大開口,我要怎麼證明我沒有錯?」車禍發生後,最關鍵的文件莫過於「初判表」與「鑑定報告」。這兩份文件如同判決書的前哨站,直接決定了您在後續和解談判或法院訴訟中的勝算。然而,許多人因為看不懂初判表上的「涉嫌...」字眼,或錯過了申請鑑定的黃金 6 個月,導致權益受損。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拆解車禍責任認定的核心邏輯,從初判表的申請、如何申請交通鑑定翻案,到律師如何協助您在法律戰中逆轉勝。
車禍發生後,釐清責任是求償與避禍的第一步:
- 初判表(初步分析研判表):由警方製作,事故後 30 天 可申請,費用 免費。僅供參考,無最終法律效力,常出現「無法分析」字樣。
- 交通鑑定(車禍鑑定):若不服初判表,需在事故後 6 個月內 自費(新台幣 3,000 元)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此報告具高度法律效力,是法官判決的重要依據。
- 覆議:若對鑑定結果仍不服,需在收到報告後 30 日內 申請覆議,這是最後一次翻案機會。
- 肇責比例:常見如全責、7:3、5:5。這直接影響民事賠償金額的多寡(過失相抵)。
- 律師價值:律師能協助撰寫 鑑定陳述意見書,指出警方蒐證漏洞或引用法規,影響鑑定委員的判斷,進而在訴訟中爭取無罪或減賠。
第一段:什麼是「初判表」?如何申請與解讀?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俗稱初判表),是警方依據現場圖、照片及筆錄所做的初步肇因分析。
1.1 申請時間與方式
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
- 時間:事故發生後 30 日。
- 費用:免費。
- 方式:可至「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線上申請,或至處理該事故的交通隊臨櫃申請。
1.2 初判表怎麼看?
重點在於 「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欄位:
- 有寫違規事項(如:未依規定讓車):代表警方認為你有過失。
-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代表警方認為你在此事故中無過失(但不代表絕對無責,對方若申請鑑定仍可能翻盤)。
第二段:初判表寫「無法分析」怎麼辦?局限性解析
很多民眾收到初判表後傻眼,因為上面寫著「跡證不足,無法分析」。這並不罕見。
2.1 為什麼會無法分析?
初判表是由交通隊警員製作,他們並非專職的鑑定專家,且僅能依據「書面資料」判斷。若現場無監視器、無行車記錄器,或雙方各說各話,警方為了避免爭議,往往會寫無法分析,將球丟給專業的鑑定委員會。
第三段:進階戰場:「車禍鑑定」申請流程與費用
當初判表結果不利,或寫得不清不楚時,您必須申請「鑑定」。
3.1 申請眉角
- 受理機關:各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 期限:事故發生日起 6 個月內。(超過即不受理,只能等法院審理時由法官囑託鑑定)。
- 費用:新台幣 3,000 元(由申請人先墊付)。
- 排程:申請後約 1-2 個月會開會,通知雙方到場陳述意見。
第四段:初判表 vs. 車禍鑑定:法律效力大比拚
為了讓您更清楚兩者差異,我們整理了比較表:
| 比較項目 | 初判表 (Preliminary Report) | 車禍鑑定 (Appraisal) |
|---|---|---|
| 製作單位 | 警察機關 (交通隊) | 鑑定委員會 (專家學者組成) |
| 申請費用 | 免費 | 3,000 元 |
| 申請期限 | 事故後 30 日 | 事故後 6 個月內 |
| 法律效力 | 僅供參考 (證據力弱) | 高 (法官判決主要依據) |
| 精準度 | 較低 (易有無法分析情形) | 較高 (會至現場履勘、計算車速) |
| 不服救濟 | 申請鑑定 | 申請覆議 (30日內) |
第五段:肇事責任比例怎麼算?73比還是全責?
鑑定報告通常只會寫「主因」與「次因」,不會寫具體 % 數。但在法院實務上,通常有固定的換算邏輯。
5.1 實務常見比例
- 肇事主因 vs. 次因:通常為 7:3(主因負擔 7 成賠償,次因負擔 3 成)。
- 同為肇事原因:通常為 5:5。
- 全責 vs. 無肇事因素:10:0(全責者賠償全部)。
5.2 路權絕對說
台灣交通法規採「路權絕對說」。例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轉彎車通常是全責或主因,除非直行車有嚴重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第六段:對鑑定結果不服?「覆議」是最後機會
如果鑑定報告出來,您認為結果荒謬(例如明明是對方闖紅燈,卻判您未禮讓),您還有一次機會。
6.1 覆議申請(Re-appraisal)
依據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意見書之翌日起 30 日內,向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費用為新台幣 2,000 元。
注意: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已起訴),則須請求法院囑託覆議,個人無法單獨申請。
第七段:車禍刑民事責任:過失傷害與賠償清單
肇責確認後,就是談「責任」的時候了。
7.1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
只要您有 1% 的肇事責任,且對方受傷,就可能構成 《刑法》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常被受害者用來「以刑逼民」,迫使肇事者賠償。
7.2 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依肇責比例,您可以請求:
- 醫療費:實支實付。
- 看護費:即使由家屬照顧也可請求。
- 工作損失:需有薪資證明與醫師診斷需休養證明。
- 精神慰撫金:視傷勢與雙方身分地位而定。
- 財損:修車費(需扣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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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翻轉肇責的勝訴關鍵
鑑定委員會只有短短幾分鐘讓您發言,一般人往往因為緊張或不懂法規,錯失說明關鍵證據的機會。
8.1 律師在鑑定會的核心價值
律師可以協助:
- 撰寫陳述意見書:在開會前先遞交專業書狀,引用法條與現場圖,引導委員的判斷方向。
- 陪同出席:在現場針對委員的提問進行法律上的防禦,並質疑對方的不實陳述。
- 挖掘證據: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甚至聲請法院重新測量現場圖的錯誤。
8.2 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車禍鑑定常見問答 (FAQ)
Q1:初判表多久會出來?可以線上申請嗎?
Q2:如果我不申請鑑定,直接告上法院會怎樣?
Q3:鑑定委員會開會時,我一定要去嗎?
Q4:對方受傷但我沒受傷,我一定比較吃虧嗎?
Q5:超過 6 個月還能申請鑑定嗎?
Q6:初判表寫「涉嫌...」,我就一定有罪嗎?
結語:別讓權益在沈默中流失
車禍發生只是一瞬間,但後續的法律程序可能糾纏數年。初判表與鑑定報告是您談判的底氣,也是法庭上的護身符。法律我幫您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車禍處理經驗,能協助您從源頭釐清肇責,爭取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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