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知識

商標一定要註冊才有保護嗎?從侵權案例看註冊流程與混淆誤認的判定方式

2026 商標法與侵權案例全攻略:註冊流程、混淆誤認判定與律師協助維權關鍵

法律我幫您律師

本文作者/審訂:法律我幫您 專業律師團隊

背景:由洪宇謙律師等資深律師領軍,專精智慧財產權佈局、商標侵權訴訟與品牌維權。

專長:商標法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

「我的店名用了十年,為什麼突然收到對方的律師函說我侵權?」、「有人在網路上賣跟我長得很像的假貨,我可以告他嗎?」商標是消費者識別商品來源的主要依據,也是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然而,商標法規繁雜,從申請註冊的類別選擇,到侵權訴訟中的「近似」認定,都充滿了法律陷阱。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商標法的運作邏輯,助您建立銅牆鐵壁般的品牌防護網。

 AI 快速摘要:商標法與品牌保護的核心法律知識

在商業競爭激烈的時代,品牌就是企業的命脈。不懂商標法,可能讓您辛苦經營的品牌拱手讓人,甚至面臨鉅額賠償。以下為摘要的核心重點:

  • 商標權取得:採「註冊保護原則」。依據 《商標法》第 2 條,欲取得商標權者,應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未註冊者,僅在極少數「善意先使用」情況下受保護。
  • 侵權認定標準:核心在於 「混淆誤認之虞」。依據 《商標法》第 68 條,未經授權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服務,致消費者混淆者,即構成侵權。
  • 法律責任
    • 民事:排除侵害、銷毀侵權商品、損害賠償(可依零售單價 1500 倍計算)。
    • 刑事:依 《商標法》第 95 條,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下罰金。
  • 抗辯事由:被告可主張 「善意合理使用」(第 36 條)、「權利耗盡」(真品平行輸入)或 「商標不具識別性」 進行防禦。
  • 律師價值:商標近似的判斷高度專業,律師能協助進行 商標檢索 降低被駁回風險、撰寫 異議/評定書狀,並在訴訟中針對「混淆誤認」八大因素進行有利攻防。

第一段:商標註冊全解析:先搶先贏的殘酷戰場

在台灣,商標權採取 「註冊主義」,意即「先申請的人先贏」,而非先使用的人。許多老字號店家因為沒有註冊商標,最終被迫改名,數十年商譽毀於一旦。

1.1 什麼可以註冊商標?(商標法第 18 條)

依據 《商標法》第 18 條,任何具有 「識別性」 的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息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皆可申請。
* 識別性(Distinctiveness):這是商標的靈魂。如果你的蘋果店叫「蘋果」,就不具識別性(因為是通用名稱);但如果你賣電腦叫「蘋果(Apple)」,就具有高度識別性。

1.2 商標註冊流程與時間

商標申請並非隨到隨辦,通常需要 6-8 個月的審查期。

階段 內容說明 律師/商標代理人的角色
1. 前案檢索 確認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標存在。 最關鍵一步。律師能運用專業資料庫與經驗,判斷過件機率,避免白花錢。
2. 申請遞件 填寫申請書,選擇正確的「商品/服務類別」。 協助精準選擇類別(尼斯分類),避免保護範圍過窄或過寬導致駁回。
3. 程序審查 智財局檢查文件格式是否正確。 確保文件合規,避免補件延誤。
4. 實體審查 審查員判斷是否具識別性、是否與他人近似。 若收到「核駁先行通知書」,律師需撰寫 意見書 答辯,這是起死回生的關鍵。
5. 公告註冊 核准後繳納註冊費,公告 3 個月。 監控是否有人提出異議。
6. 領證 取得商標權,效期 10 年(可無限次延展)。 協助後續維權管理。

1.3 絕對不得註冊的事由(商標法第 29 條)

* 僅由說明商品品質、功用或其他特性之說明所構成者(例如:賣好吃的蛋糕,商標叫「美味」)。
* 通用名稱或形狀(例如:賣珍珠奶茶,商標圖案只有一顆珍珠)。
*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第二段:商標侵權認定標準:什麼是「混淆誤認之虞」?

商標侵權的核心,不在於兩個商標是否「一模一樣」,而在於是否會讓消費者「搞混」。這在法律上稱為 「混淆誤認之虞」

2.1 混淆誤認之虞的 8 大判斷因素

法院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時,會依據智慧財產局公布的審查基準,綜合考量以下 8 點:
1. 商標識別性之強弱:創意性越強(如 Google),保護範圍越廣。
2. 商標是否近似:外觀、讀音、觀念是否相像?(例如:「星巴克」與「星巴客」)。
3. 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賣咖啡的跟賣輪胎的,即使名字一樣,通常也不會混淆。
4. 先權利人多角化經營之情形:知名品牌通常跨足多領域,保護範圍較大。
5. 實際混淆誤認之情事:是否有消費者真的買錯了?(這是強有力的證據)。
6. 相關消費者對各商標熟悉之程度
7. 系爭商標之申請人是否善意:是否故意攀附名牌?
8. 其他混淆誤認之因素

2.2 近似商標案例解析

* 讀音近似:知名案例「香奈兒」與「香奈爾」,雖然字不同,但讀音相同,容易混淆。
* 外觀近似:將知名運動品牌的勾勾倒過來放,或者稍微修改線條,仍可能構成侵權。
* 觀念近似:例如「King」與「國王」,雖然中英文不同,但指涉的意義相同。

第三段: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賠償金怎麼算?會坐牢嗎?

一旦被認定侵權,後果相當嚴重,不僅要賠錢,還可能有刑事前科。

3.1 民事責任:賠償金額的計算(商標法第 68、69、71 條)

權利人可以請求:
1. 排除侵害:要求下架商品、拆除招牌、銷毀侵權物品。
2. 損害賠償:依 《商標法》第 71 條,賠償金額有四種算法,權利人可擇一請求:
* 依民法第 216 條計算(所受損害 + 所失利益)。
* 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通常是侵權人的營業額或淨利)。
* 以查獲侵權商品之零售單價 1500 倍以下計算(這是最常用的算法,若商品單價高,賠償金會非常驚人)。
* 依授權實施該商標權所應支付之權利金估算。

3.2 刑事責任:以刑逼民的手段(商標法第 95、96、97 條)

* 侵害商標權罪: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下罰金。
* 販賣侵權商品罪:明知是仿冒品而販賣(如網拍賣假貨),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告訴乃論:商標法的刑事責任大多是 非告訴乃論(公訴罪),一旦檢察官起訴,即便雙方和解,法院仍須判決(通常會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3.3 民事與刑事責任對照表

比較項目 民事責任 (Civil Liability) 刑事責任 (Criminal Liability)
法源依據 商標法 第 68, 69, 71 條 商標法 第 95, 96, 97 條
核心目的 填補損害、停止侵權 懲罰犯罪、嚇阻仿冒
構成要件 故意或過失 必須是 故意 (不知情通常不罰)
主要後果 金錢賠償、銷毀商品、登報道歉 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追訴時效 知悉起 2 年,行為起 10 年 追訴權時效 20 年 (第95條)
律師策略 爭取最高賠償倍數 爭取不起訴或緩刑 (和解)

第四段:被控侵權怎麼辦?律師教你四大抗辯策略

收到侵權警告信或傳票時,先別慌張。不是對方說你侵權,你就一定侵權。

4.1 抗辯一:善意先使用(商標法第 36 條第 1 項第 3 款)

若您在對方註冊商標 之前,就已經善意使用該商標,且有持續使用的事實,您可以主張 「善意先使用」,要求法院准許您繼續使用原有的商標(但通常會被限制範圍,例如只能在原有地區使用)。

4.2 抗辯二:描述性合理使用(商標法第 36 條第 1 項第 1 款)

若您使用對方的商標,是為了 「描述」 自己商品的品質、功能、產地等,而非當作商標使用,則不構成侵權。
* 案例:賣手機殼的廠商,在包裝上寫「適用於 iPhone 15」,這是為了說明功能,屬於合理使用。

4.3 抗辯三:權利耗盡(真品平行輸入)

如果您賣的是「水貨」(真品平行輸入),原則上 不構成商標侵權。因為該商品已經由商標權人同意在國外市場流通,其權利已經耗盡。
* 例外:如果您的商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變質、受損,或者您擅自更改了包裝、內容物,導致商品品質發生變化,商標權人仍可主張侵權。

4.4 抗辯四:商標不具識別性(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 款)

您可以反過來攻擊對方的商標「無效」。主張對方的商標是通用名稱(如「珍珠奶茶」),不應該被註冊。若智慧財產局評定其商標無效,侵權指控自然不成立。

第五段:商標蟑螂與惡意搶註:如何奪回屬於你的品牌?

「商標蟑螂」是指那些沒有實際使用意圖,卻大量搶註他人知名商標,再向原使用者勒索和解金的人。

5.1 惡意搶註的破解(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1、12 款)

若您能證明:
1. 您的商標在被搶註前已具備一定知名度。
2. 對方是 「明知」 該商標存在而惡意搶註(例如曾是您的代理商、員工、或同業競爭者)。
您可以向智慧財產局提出 「異議」(註冊公告後3個月內)或 「評定」(註冊公告後5年內),撤銷對方的商標。

5.2 律師的蒐證建議

面對商標蟑螂,蒐證是關鍵。請保留:
* 最早的使用證明(發票、出貨單、廣告單)。
* 品牌行銷的證據(FB 粉絲團貼文日期、媒體報導)。
* 雙方曾有接觸的證明(Line 對話、Email),證明對方「明知」。

第六段:委任律師的重要性:從佈局到訴訟的勝訴關鍵

商標法高度專業,且涉及主觀的「近似」判斷。自行處理往往會因為選錯類別、答辯失誤而導致敗訴。

6.1 律師在商標案件中的三大價值

1. 精準的檢索與佈局:在申請前,律師能透過專業檢索,避開已註冊的商標,並建議「防禦性註冊」(註冊相關類別),防止他人搭便車。
2. 答辯與異議的專業論述:當商標被駁回,或被控侵權時,律師能撰寫具備法律邏輯的 意見書,引用過去的有利判決來說服審查員或法官。
3. 訴訟中的攻防策略:在侵權訴訟中,律師能協助計算最有利的賠償金額,並在刑事偵查中擔任辯護人,爭取不起訴或無罪;或擔任告訴代理人,透過刑事壓力促成高額和解。

6.2 智慧財產法院的特殊性

台灣設有專門的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這裡的法官非常專業,且審理速度快。一般民眾若無智財法背景,很難在法庭上與對造律師抗衡。委任專精智財案件的律師(如 法律我幫您 團隊),是勝訴的必要投資。

第七段:實務案例解析與勝訴關鍵

法律我幫您 的網站上,記錄了多起由 洪宇謙律師、鄭才律師 經手的商標成功案例:

案例一:知名餐飲店名被搶註,成功撤銷對方商標

台中某知名小吃店遭前員工惡意搶註。洪宇謙律師 協助蒐證並提出評定,最終智慧局裁定 撤銷 前員工的商標註冊。

商標評定撤銷處分書 了解更多:商標搶註撤銷案例
案例二:網拍賣家誤用LOGO,民事求償百萬變和解

網拍賣家誤賣仿冒品被求償 300 萬。鄭才律師 在附帶民事訴訟中精算抗辯,最終刑事緩刑,民事賠償降至 10 萬元 和解。

商標侵權和解筆錄 了解更多:商標侵權和解案例
案例三:同業惡性競爭,商標近似侵權訴訟

競爭對手模仿包裝與 Logo。律師協助聲請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禁止對方販售。最終對方主動求和並更改包裝。

假處分裁定書 了解更多:商標假處分案例
立即預約律師評估侵權

商標法常見問答 (FAQ)

Q1:我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當商標嗎?
原則上可以。 但若您的名字太大眾化(如「陳家麵館」),可能因不具識別性而被駁回。且若已有同名知名人物或已註冊商標,也可能無法註冊。
Q2:商標註冊要多少錢?多久會下來?
規費約新台幣 3,000 元起(視類別而定),若委任事務所代辦會另收服務費。審查時間通常需 6-8 個月。若有急需,可申請「快軌機制」,但需符合特定條件。
Q3:我在大陸註冊了商標,在台灣有效嗎?
無效。 商標權採 「屬地主義」。在大陸註冊只在大陸有效,若要在台灣受保護,必須在台灣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同理,要賣到美國,就要去美國註冊。
Q4:收到商標侵權的存證信函,一定要理會嗎?
務必理會,但不要輕易回覆。 收到信代表對方已在蒐證。建議立即諮詢律師,評估是否真的侵權。若置之不理,對方下一步可能就是報警扣貨或提告,屆時會更被動。
Q5:商標權過期了怎麼辦?
商標權期限為 10 年。應在到期前 6 個月內申請延展。若過期,有 6 個月的緩衝期(需繳雙倍費)。若超過緩衝期仍未延展,商標權即消滅,任何人都可以搶註。
Q6:我可以自己在網路上抓圖來當商標嗎?
千萬不可。 這不僅涉及商標法(若該圖已有商標權),更直接觸犯 《著作權法》。商標圖樣必須具有原創性,建議委請設計師設計,並簽署著作權轉讓合約。

結語:品牌是企業的靈魂,法律是它的盔甲

商標佈局是企業經營的基石,而面對侵權糾紛,冷靜與專業是勝出的關鍵。**法律我幫您** 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智慧財產權實務經驗,能協助您從商標註冊、異議答辯到侵權訴訟,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務。

立即預約律師商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