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欠錢不還或勞資糾紛時,雙方若能達成共識,「簽和解書」是避免法院訴訟最有效的方式。然而,網路上範本百百種,漏寫哪一句話可能會讓你即使拿了和解書也拿不到錢?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團隊為您深度解析。
在法律糾紛中,「和解」是解決爭端最快速的途徑,但一份無效的和解書可能導致後續更大的災難。以下為摘要的核心重點:
- 法律定義:依據 《民法》第 736 條,和解是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之契約。
- 核心效力:依 《民法》第 737 條,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意即「簽了就不能反悔」。
- 執行力差異:
- 私下和解:僅具民事契約效力,對方反悔需重新起訴。
- 經公證之和解:若載明逕受強制執行,可直接查封財產。
- 法院/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筆錄等同「確定判決」,具最高執行力。
- 刑事撤告:針對告訴乃論之罪(如過失傷害、公然侮辱),務必在和解書中註明「撤回刑事告訴」並拋棄其餘請求權。
第一段:和解書是什麼?三種形式的法律效力大不同
雖然都叫「和解」,但在哪裡簽、給誰見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卻天差地遠。
1.1 私下和解(一般契約)
這是最常見的形式,雙方約在超商或警局簽字。
- 法律地位:屬於《民法》上的「契約」。
- 缺點:如果對方簽完名後賴帳不付錢,您不能直接拿這張紙去查封他的財產。您必須拿著這張和解書去法院打官司,勝訴後才能強制執行。
- 適用情境:金額較小、對方信譽良好或當場現金付清的案件。
1.2 經公證的和解書(賦予強制執行力)
雙方帶著和解書到「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
- 法律地位:依據 《公證法》第 13 條,若和解書中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則該公證書具有執行力。
- 優點:對方不付錢,您可以跳過訴訟,直接拿公證書向法院聲請扣押對方薪水或財產。
- 適用情境:分期付款的債務、租屋返還房屋約定。
1.3 鄉鎮市區公所或法院調解(等同判決)
雙方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庭,在委員或法官面前成立調解。
- 法律地位:依據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7 條 及 《民事訴訟法》第 416 條,經法院核定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 優點:效力最強,免費(區公所)或費用低(法院),且直接具備強制執行力。
- 適用情境:車禍賠償、勞資糾紛、家事案件。
第二段:和解書怎麼寫?5 大黃金撰寫要點與通用範本
一份滴水不漏的和解書,必須包含「人、事、時、地、物」五大要素,以及最重要的「權利拋棄條款」。
2.1 撰寫和解書的 5 大黃金法則
- 當事人資訊要精準: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需與身分證一致)。若是公司,需填寫統編及負責人。
- 事故/糾紛內容具體化:
- 車禍:寫明發生時間、地點、車牌號碼。
- 債務:寫明借款時間、金額、還款期限。
- 賠償金額與方式(最重要):
- 金額:務必使用大寫數字(如:新台幣 壹拾萬元 整),避免被竄改。
- 方式:匯款(指定帳號)、現金(當場簽收)或分期付款(需詳列每期金額與日期)。
- 但書:若是分期,務必加上「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條款,以免對方賴帳你還要每個月追討。
- 權利拋棄條款(斷後患):這是和解書的靈魂。必須寫明「雙方同意拋棄本案其餘民事請求權」,且若涉及刑事(如過失傷害),需加上「被害人同意撤回刑事告訴,並拋棄刑事告訴權」。
- 簽名與日期:雙方親筆簽名、蓋章(或手印),並壓上簽署日期。
2.2 實用通用範本參考(以車禍/傷害為例)
立和解書人:
甲方(受害人/債權人):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乙方(肇事方/債務人):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一、事故/糾紛緣由:
雙方於民國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在 _________(地點)發生 _________(如:車禍/借貸糾紛),致甲方受有損害。現雙方同意達成和解,條件如下:
二、和解條件:
1. 乙方願賠償甲方新台幣 _________ 元整。
2. 給付方式:
□ 當場以現金給付,甲方簽名確實領收無誤。(建議選項)
□ 於民國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匯入甲方帳戶(銀行:___ 帳號:___)。
□ 分期付款:自 ___ 年 ___ 月起,每月 ___ 日給付 ___ 元,至全部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三、權利拋棄與撤告:
1. 甲方收到上述款項後,拋棄對乙方關於本案之其餘民事請求權。
2. 甲方同意撤回對乙方之刑事告訴(如:過失傷害罪),並保證不再提出任何刑事告訴。
四、本和解書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書人甲方: _________ (簽章)
立書人乙方: _________ (簽章)
中華民國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三段:從和解書到勝訴:法律我幫您實戰案例解析
和解書不是簽了就沒事,重點在於「如何談」以及「對方不履行時怎麼辦」。以下分享 法律我幫您 網站中的真實成功案例,看看律師如何運用和解策略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3.1 案例一:重大車禍賠償 —— 420 萬和解並撤回刑案
【案件背景】
當事人遭遇重大車禍受傷,對方是運輸公司司機。雙方對賠償金額僵持不下,且當事人希望能盡快拿到錢進行復健。
【律師策略】
1. 談判籌碼:洪宇謙律師 先協助當事人提起「過失致死/重傷害」刑事告訴,以刑逼民,迫使對方與貨運公司出面。
2. 調解攻防:在法院調解庭上,律師精準計算勞動力減損與精神賠償,駁回保險公司不合理的砍價。
3. 和解成立:最終雙方簽署調解筆錄,約定連帶賠償 420 萬元。最關鍵的是,律師在筆錄中設計了「分期給付與撤告條件」的連動機制,確保對方付錢後才能拿到撤回告訴狀,保障當事人權益。
3.2 案例二:勞資糾紛與確認僱傭關係 —— 拿回 102 萬
【案件背景】
資深員工遭公司惡意資遣,公司僅願給付微薄的資遣費,並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
【律師策略】
1. 拒簽不平等條約:律師首先指導當事人拒簽公司提供的制式和解書,避免權利被拋棄。
2. 勞動調解:鄭才律師 代理出席勞動調解,主張公司違反《勞基法》解雇無效,應補發薪資。
3. 和解結案:在法律壓力下,資方同意支付 102 萬元 和解金換取契約終止。律師在和解筆錄中特別註明「公司應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讓當事人還能申請失業補助,達成雙贏。
3.3 案例三:債務糾紛與塗銷抵押 —— 透過和解書解決 20 年爛帳
【案件背景】
當事人長輩 20 年前曾欠錢並設定房產抵押,雖已還清但未塗銷,且債權人已失聯或死亡,導致房產無法買賣。
【律師策略】
1. 提起訴訟:因無法私下和解,律師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2. 法庭和解:在法官見證下,與債權人的繼承人達成和解。律師草擬的和解筆錄明確記載「被告同意塗銷抵押權登記」,當事人憑此筆錄直接去地政事務所辦理手續,無需對方出面配合,徹底解決產權問題。
和解書與法律程序常見問答 (FAQ)
Q1:和解書一定要律師寫嗎?自己寫有效嗎?
Q2:車禍和解後,對方反悔提告過失傷害怎麼辦?
Q3:對方答應分期付款,結果繳了兩期就不繳了,和解書還有用嗎?
* 若是私下和解:需先拿和解書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履行和解契約」訴訟,勝訴後才能強制執行。
Q4:和解書需要見證人嗎?警察會幫忙見證嗎?
Q5:未滿 18 歲簽的和解書有效嗎?
Q6:和解書上寫「放棄一切權利」,是否連強制險都不能領?
結語:用專業範本守護權益,讓紛爭畫下句點
和解書是化解糾紛的最後一哩路,千萬別因為一時疏忽,讓原本談好的條件變成廢紙。若您面臨的案件金額較大或涉及刑事責任,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確認和解條款是否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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