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扣薪與勞工請假規則全攻略:一年幾天?全勤獎金能扣嗎?律師解析勞資爭議
「家裡有事想請假,老闆說要扣雙倍薪水,這樣合法嗎?」、「請事假會不會影響年終獎金和考績?」在職場打拼,難免會遇到突發狀況需要請事假。然而,事假扣薪的計算方式、請假天數上限,以及老闆是否有權拒絕,往往是勞資雙方爭執的焦點。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勞工請假規則》的每一個細節,從扣薪公式、請假證明到全勤獎金的眉角,助您在請假時不再吃虧。
請假前必讀的 5 大重點:
- 天數上限:依 《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日。
- 薪資計算:事假期間 不給工資(No Work No Pay)。雇主扣薪應以「一日工資」為限,不得多扣。
- 全勤獎金:請事假 可以扣發全勤獎金,但需依照公司內部規定,且比例應合理。
- 家庭照顧假:一年有 7 天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但雇主 不得 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影響考績。
- 律師協助:若雇主惡意刁難不准假、超額扣薪或以此為由解雇,律師可協助進行 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追討工資與資遣費。
第一段: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事假的基本定義與權利
事假是勞工處理私事的權利,但並非毫無限制。
1.1 請假條件與天數限制
依據 《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重點解析:
- 必須親自處理:這是請假的前提。如果事情可以由他人代勞(如繳費),雇主理論上可以質疑請假的必要性。
- 一年 14 天:這是指「權利」上限。如果超過 14 天,雇主可以不准假,或雙方協商轉為特休、補休,甚至留職停薪。
1.2 權利行使的界線
雖然法律規定可以請假,但勞工仍需遵守公司的請假程序(如填寫假單、提前告知)。若未完成程序就擅自未到,可能被視為 曠職。
第二段:事假扣薪怎麼算?破解老闆的數學題
「請一天事假,老闆扣我 2000 元,但我日薪才 1500,這樣對嗎?」這是許多勞工的疑問。
2.1 扣薪公式:一日工資的定義
依據勞動部函釋,月薪制勞工的「一日工資」計算方式為:月薪總額 ÷ 30 日。
正確算式:假設月薪 45,000 元。一日工資 = 45,000 ÷ 30 = 1,500 元。
請一天事假,老闆只能扣 1,500 元。如果扣超過(如扣雙倍),即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的規定,最高可罰 100 萬元。
2.2 大小月的影響
不論該月是 30 天、31 天或 28 天,法律實務上通常都以 30 天 作為計算基準,這對勞資雙方較為公平且計算簡便。
第三段:全勤獎金可以扣嗎?魔鬼藏在細節裡
全勤獎金往往是影響薪資的一大變數。
3.1 事假與全勤獎金
依據 《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而扣發全勤獎金。
反面解釋:請 「事假」 或 「普通傷假」 時,雇主可以依據公司規定扣發全勤獎金。
例如:公司規定請事假一天扣全勤 1000 元,這是合法的。
3.2 比例原則
雖然可以扣,但若全勤獎金佔薪資比例過高(如底薪極低,全勤佔一半),且請一天就全扣,可能會有違反誠信原則或規避加班費計算基礎的爭議,這部分在訴訟中常被律師挑戰。
第四段:老闆可以不准假嗎?准駁權的法律界線
「最近單子很多,禁休!」老闆這句話有效嗎?
4.1 程序審查權 vs. 實體審查權
- 雇主權利:雇主有權要求勞工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訃聞、收據,但事假通常較難有具體證明,多以敘明理由為主)。
- 勞工權利:若勞工已依規定辦理,且確實有「必須親自處理」之事故,雇主原則上 不得拒絕。
律師建議:若遇緊急狀況(如車禍、家人生病),可先口頭或通訊軟體告知,事後補辦手續。雇主若以「未事前請假」為由記曠職,在法律上往往站不住腳。
第五段:特別篇:家庭照顧假(事假的升級版)
如果請事假是為了照顧家人,您有更強大的武器。
5.1 家庭照顧假的優勢
依據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 天數:全年以 7 日為限,併入事假計算。
- 薪資:無薪(同事假)。
- 關鍵差異:雇主 不得 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第 21 條)。
第六段:扣薪過多與違法解雇:雇主的法律責任
6.1 違法扣薪
若雇主扣薪超過「一日工資」,或藉故扣押薪資作為賠償(如「你請假害公司損失,扣你一萬」),這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及第 26 條(禁止預扣工資),勞工可向勞工局檢舉。
6.2 以請假為由解雇
若勞工合法請假,雇主卻以「配合度不佳」、「曠職」為由解雇,這屬於「違法解雇」。勞工可委任律師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要求恢復工作並補發這段期間的所有薪水。
立即預約律師幫您算薪水第七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勞資爭議的致勝關鍵
請假扣薪看似小事,往往是勞資關係破裂的導火線。當涉及資遣、解雇或高額獎金時,律師的角色至關重要。
7.1 律師的核心價值
- 工資清算:律師能精準計算被違法扣除的薪資、全勤獎金及加班費(常因請假被雇主故意算錯)。
- 證據保全:指導如何保留請假紀錄、對話截圖,證明已完成請假程序,避免被誣指曠職。
- 權益爭取:在調解中引用性平法(家庭照顧假)或其他特別法,爭取比勞基法更優的條件。
第八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在 法律我幫您 的網站上,記錄了多起由 洪宇謙律師、鄭才律師經手的成功案例:
事假扣薪常見問答 (FAQ)
Q1:事假可以請半天或以小時計嗎?
Q2:超過 14 天的事假,老闆可以不准嗎?
Q3:請事假需要附證明嗎?
Q4:試用期可以請事假嗎?
Q5:請事假會影響特休天數嗎?
Q6:老闆說請事假要扣「雙倍薪」,當作處罰,可以嗎?
結語:請假是權利,不是罪過
工作是為了生活,當生活出現狀況時,法律賦予勞工請假的權利。面對不合理的扣薪或刁難,您不需要委曲求全。法律我幫您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勞動法實務經驗,能協助您捍衛每一分應得的薪水,守護您的職場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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