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法律知識

全勤獎金法律全攻略:哪些假不能扣?薪資結構陷阱與律師追討實務

全勤獎金法律全攻略:哪些假不能扣?薪資結構陷阱與律師追討實務

法律我幫您律師

本文作者/審訂:法律我幫您 專業律師團隊

背景:由洪宇謙律師、鄭才律師等資深律師領軍,專精勞資爭議、工資結構認定、加班費追討與企業法令遵循。

專長:薪資爭議違法扣薪勞動檢查

「請生理假被扣全勤,這樣對嗎?」、「遲到一分鐘扣全勤 2000 元,合法嗎?」全勤獎金是台灣職場常見的薪資項目,雇主常以此作為鼓勵出勤的手段。然而,全勤獎金的設立與扣發,往往隱藏著許多法律陷阱。許多雇主利用「全勤」名目,規避加班費基數的計算,甚至在員工合法請假時違法扣薪。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整理最詳盡的「全勤獎金扣發對照表」,深度解析《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相關規定,教您如何分辨薪資結構陷阱,捍衛自己的荷包。

 快速摘要:全勤獎金的核心法律知識

關於全勤獎金,請掌握以下 5 大關鍵:

  • 工資性質:若全勤獎金是「經常性給與」(只要出勤就給),則屬於 工資 的一部分。計算加班費、資遣費、勞退提撥時,必須將全勤獎金納入計算。
  • 不得扣發之假別:依 《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 及 《性別平等工作法》,請 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生理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家庭照顧假,雇主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可扣發之假別:請 普通傷病假、事假,雇主 可以依公司規定扣發全勤獎金,但需符合比例原則。
  • 遲到扣款:遲到只能扣除「未提供勞務時段」的薪資。若遲到 1 分鐘扣 1000 元全勤,極可能違反比例原則與薪資全額給付規定。
  • 律師價值:若雇主長期將全勤排除在加班費計算基礎外,或違法扣薪,律師可協助 **回溯 5 年** 的薪資差額,並代理勞資調解與訴訟。

第一段:全勤獎金是「工資」還是「恩惠」?

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影響您加班費與退休金的關鍵定義。

1.1 經常性給與原則(勞基法第 2 條)

如果公司制度是「只要沒遲到早退請假,每個月固定發 2000 元」,這就具備了「制度上之經常性」。在法律上,這筆錢被視為 「工資」,而非老闆心情好才給的紅包。

1.2 為什麼這很重要?

一旦被認定為工資:

  • 加班費計算:時薪計算分母要包含全勤。例如 (底薪+全勤) ÷ 240 = 時薪。
  • 勞健保投保:投保級距要包含全勤。
  • 資遣費/退休金:平均工資計算要包含全勤。
律師提醒:許多老闆故意把底薪壓低,全勤設很高,算加班費時卻只用底薪算,這是違法的!

 

第二段:全勤獎金扣發對照表:哪些假是「護身符」?

這是勞工最容易混淆,也最常被坑的地方。請參照下表,確認您的權益。

假別 是否可扣全勤獎金? 法律依據 備註
婚假 不可 勞工請假規則 §9 薪資照給
喪假 不可 勞工請假規則 §9 薪資照給
公傷病假 不可 勞工請假規則 §9 醫療期間全薪
公假 不可 勞工請假規則 §9 教召、法令規定事務
特別休假 (特休) 不可 勞基法 §38 特休是法定權利,視同出勤
生理假 不可 性別平等工作法 §14 每月1日,全年3日內不併入病假
產檢假 / 陪產檢及陪產假 不可 性別平等工作法 §15 薪資照給
家庭照顧假 不可 性別平等工作法 §21 雖然無薪,但不能扣全勤
普通傷病假 (一般病假) 可以 勞工請假規則 (反面解釋) 半薪,且可扣全勤
事假 可以 勞工請假規則 (反面解釋) 無薪,且可扣全勤

第三段:遲到扣全勤?比例原則是關鍵

「遲到 1 分鐘,全勤 3000 元全沒了,這合理嗎?」

3.1 遲到扣薪的法律界線

雇主可以依據「不提供勞務」扣除遲到時間的薪資(例如遲到 10 分鐘扣 10 分鐘薪水)。
但是,關於全勤獎金的扣發,如果公司規定「只要遲到一次,全勤全扣」,雖然嚴格,但在法律實務上,若全勤獎金原本就是設計來獎勵「全出勤」,法院多數尊重契約自由。

例外:若遲到原因不可歸責於勞工(如火車誤點、天災),依勞動部函釋,不得視為遲到,當然也不能扣全勤。

第四段:隱形損失:加班費與資遣費的縮水

老闆最喜歡玩「低底薪、高獎金」的遊戲。例如底薪 25,000 + 全勤 5,000 = 月薪 30,000。

4.1 加班費基數

  • 錯誤算法:25,000 ÷ 240 = 104.1 元 (時薪)
  • 正確算法:(25,000 + 5,000) ÷ 240 = 125 元 (時薪)

如果每小時少算 20 元,乘上 1.34 或 1.67 倍率,長期下來,您可能少領了數萬元加班費。律師協助追討時,第一步就是把全勤獎金「加回去」。

第五段: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保護傘

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懷孕請產檢假,常遇到雇主刁難或扣薪。

5.1 生理假與全勤

依據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4 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重點: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
若雇主違法扣發,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雇主姓名。

第六段:常見的雇主陷阱與話術

6.1 「那是恩惠性給與,不算工資」

這是老闆最常用的辯詞。但只要具備「勞務對價性」(有工作才有)及「經常性」(制度化發放),法院通常會認定為工資。

6.2 「請假扣全勤是公司規定」

公司規定(工作規則)不能牴觸法律。如果公司規定「請婚假扣全勤」,該規定無效。

第七段:如何蒐證與申訴?

覺得被坑了?請保留以下證據:

  1. 薪資單(薪資條):最重要!上面要列出底薪、全勤獎金、扣項。
  2. 出勤紀錄:證明自己有上班或合法請假。
  3. 請假單/證明:證明請假事由(如喜帖、診斷書)。
  4.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公司的獎金發放辦法。
立即預約律師幫您算薪資差額

第八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追回辛苦錢的關鍵

勞資爭議往往不是單一事件,全勤獎金爭議通常伴隨著加班費短少、勞健保高薪低報等一連串問題。

8.1 律師的核心價值

  1. 總體檢視:律師能幫您算出「正確的」時薪基數,一次追討加班費、資遣費、勞退提撥差額。
  2. 對抗資方:在調解會上,律師能引用最新函釋與判決,駁斥資方「恩惠性給與」的辯詞。
  3. 追溯期:工資請求權時效為 5 年。律師能幫您整理過去 5 年的資料,極大化求償金額。

8.2 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案例一:請生理假扣全勤,成功追回並開罰

女性員工每月請生理假,皆被扣除全勤獎金。鄭才律師 協助發函警告並向勞工局申訴,最終公司補發所有扣款,並遭勞工局裁罰 5 萬元。

了解更多:性別歧視申訴案例
案例二:加班費未含全勤,追討 5 年差額

工廠員工底薪低、全勤高,公司長期只用底薪算加班費。洪宇謙律師 重新計算時薪基數,協助數名員工集體追討,成功拿回數十萬元的加班費差額。

了解更多:加班費追討實錄

全勤獎金常見問答 (FAQ)

Q1:特休假可以扣全勤嗎?
絕對不行。 特休是勞工的法定權利,請特休視同正常出勤,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薪資也必須照給。
Q2:遲到幾次可以扣全勤?
這屬於勞資雙方議定範圍。只要不違反最低工資法,雇主可以規定「遲到一次即不發全勤」。但建議比例應合理,避免爭議。
Q3:請病假扣半薪,全勤獎金也要扣半嗎?
全勤獎金的扣發規定由公司自訂。一般來說,請病假雇主可以不發該月的全勤獎金(因為沒有全勤),而不只是扣半。
Q4:生理假一年只有 3 天不扣全勤嗎?
不是。生理假是「每月 1 日」。只是前 3 次併入病假時,這 3 天「不扣全勤」。第 4 次起雖然仍可請生理假,但雇主可以依病假規定扣全勤。
Q5:颱風假沒來上班,可以扣全勤嗎?
不行。 依勞動部要點,因天災(颱風)致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 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處理,也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Q6:離職當月做滿了,會有全勤獎金嗎?
有。只要該月出勤狀況符合全勤條件,即便月底離職,雇主仍應依比例或全額發放全勤獎金(視公司規定是否需在職發放,但若為工資性質,通常應發)。

結語:別讓您的薪水被「吃」了

全勤獎金看似是額外的獎勵,實則是您勞務對價的一部分。面對雇主不合理的扣薪或計算方式,您有權說不。法律我幫您 的律師團隊,隨時準備好為您精算每一分錢,守護您的職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