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面試時要告知嗎?」、「請完育嬰假公司卻說沒位置了,要把我調去倉庫?」少子化時代,政府雖然推動多項友善生養政策,但在職場現實中,懷孕歧視與育嬰假刁難仍層出不窮。許多準爸媽擔心請了假就回不去,或者因為懷孕而在求職路上屢屢碰壁。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性別平等工作法》與《就業保險法》的保護傘,從津貼金額計算(最高領8成薪)、父母同時請假的最新規定,到面對雇主惡意逼退時的法律反擊戰術,助您在育兒與職涯間取得平衡。
職場爸媽必讀的 5 大重點:
- 申請資格:任職滿 6 個月,子女未滿 3 歲,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再受限於配偶是否有業。
- 雙親同請: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津貼,共同分擔育兒責任,津貼領好領滿。
- 津貼金額:按月投保薪資的 60% 發給,政府另加碼 20%,合計可領 80% 薪資,最長 6 個月。
- 復職保障:依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7 條,除歇業、虧損等法定事由外,雇主不得拒絕復職,且應回復「原有工作」。
- 律師價值:若面試被問懷孕計畫、懷孕後被惡意調職或資遣,律師可協助蒐證,向勞工局申訴 就業歧視,並爭取高額賠償。
第一段:懷孕求職大哉問:面試要說嗎?被拒絕怎麼辦?
求職者最常問:「我有義務告知面試官我懷孕了嗎?」
1.1 沒有告知義務
法律並未規定求職者必須主動告知懷孕。這屬於個人隱私。若雇主在面試時詢問「有無結婚計畫?」、「近期是否打算懷孕?」,可能觸犯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的就業歧視規定。
1.2 試用期懷孕被解雇
「試用期」在法律上仍受勞基法保障。如果雇主發現您懷孕後,突然以「能力不符」為由解雇,這極可能構成 懷孕歧視。律師建議保留面試錄音、對話紀錄,證明解雇與懷孕有關,可向勞工局申訴。
第二段:產假 vs. 育嬰假:傻傻分不清楚?
很多新手爸媽會混淆這兩者。簡單來說,產假是「生小孩」,育嬰假是「養小孩」。
| 比較項目 | 產假 (Maternity Leave) | 育嬰留職停薪 (Parental Leave) |
|---|---|---|
| 法源 | 勞動基準法 第 50 條 |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16 條 |
| 目的 | 母體恢復健康 | 照顧幼兒 |
| 期間 | 8 星期 (含假日) | 子女滿 3 歲前,最長 2 年 |
| 薪資 | 全薪 (任職滿6個月) | 無薪 (但可領津貼 80%) |
| 申請人 | 僅限女性 | 父或母皆可 |
第三段:育嬰留職停薪(育嬰假)申請攻略
這是您暫時離開職場,專心育兒的法律權利。
3.1 申請條件(性平法第 16 條)
1. 任職滿 6 個月:若未滿 6 個月,雇主「得」同意(非強制)。
2. 子女未滿 3 歲。
3. 書面申請:需提前 10 天書面提出(建議更早)。
3.2 2026 最新規定:父母可同時請
為了鼓勵雙親共同育兒,現在爸爸和媽媽可以 同時 請育嬰假,而且兩個人都可以 同時 領津貼!不再像以前只能錯開請。
3.3 彈性請假:最短 30 天
不需要一次請半年。您可以選擇請「少於 6 個月」的育嬰假(例如只請 1 個月),但每次不得少於 30 日,且以 2 次為限(此為申請津貼的限制,請假次數可協商)。
第四段:錢從哪裡來?育嬰留停津貼計算公式
雖然育嬰假期間公司不發薪水,但「就業保險」會給您強大的支援。
4.1 津貼金額計算
公式:月投保薪資 × 60% (就保給付) + 月投保薪資 × 20% (政府加碼) = 80% 薪資。
範例:月投保薪資 45,800 元。
每月可領:45,800 × 80% = 36,640 元。
最長可領:6 個月。
4.2 申請方式
向公司取得「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後,填寫申請書向勞保局申請。現在也可透過「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
第五段:請假期間的權益:勞健保與年資
請假期間,我和公司的關係還在嗎?
5.1 勞健保續保
育嬰假期間,勞工可以選擇 繼續參加勞健保。
好處:原本需自付的 20% 保費,您可以申請「遞延 3 年繳納」;而原本雇主負擔的 70% 保費,這段期間改由 政府全額買單,雇主不用出錢。
5.2 年資計算
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工作年資(這會影響特休天數與資遣費計算),但復職後年資應銜接。
第六段:復職大戰:老闆說沒位置了怎麼辦?
這是育嬰假最常發生糾紛的環節。請完假想回去,位置卻被卡位了。
6.1 法定拒絕復職事由(性平法第 17 條)
雇主只有在以下 4 種情況下,才能拒絕您復職(但必須給付資遣費):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 2. 雇主依法解散、被撤銷。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6.2 什麼叫「原有工作」?
法律規定復職應回復「原有工作」。這代表 **職位、職級、薪資** 都不能變動。
違法樣態:經理變專員、薪水變少、調到偏遠地區。
律師解析:若雇主未經您同意擅自調動,視為違法。您可拒絕報到,並要求恢復原職或給付資遣費。
第七段:如何蒐證與申訴?律師教您 SOP
7.1 蒐證清單
- 對話紀錄:老闆說「懷孕就離職」、「請育嬰假就別回來」的 Line 或錄音。
- 人事公告:被調職或降薪的書面通知。
- 拒絕復職通知:公司明確拒絕您回來的信件。
7.2 救濟途徑
內部申訴 -> 向地方勞動局申請 性別平等工作會評議 ->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勝訴案例解析
懷孕歧視與復職爭議涉及複雜的舉證責任倒置(性平法規定,雇主需證明自己沒有歧視)。律師能協助您攻破雇主的辯詞。
8.1 律師的核心價值
1. 歧視認定:精準引用性平會函釋,證明雇主行為構成性別歧視。
2. 損害賠償:除資遣費外,律師能協助爭取 精神慰撫金 及 薪資補償。
3. 談判籌碼:一旦申訴成立,雇主將面臨 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並公佈姓名。律師能以此為籌碼,促成高額和解。
8.2 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育嬰權益常見問答 (FAQ)
Q1:試用期可以請育嬰假嗎?
Q2:請育嬰假會影響年終獎金嗎?
Q3:公司可以拒絕我請育嬰假嗎?
Q4:單親家庭也可以申請嗎?
Q5:育嬰假期間可以兼職打工嗎?
Q6:復職後,我可以要求減少工時嗎?
結語:生養孩子是權利,不該是職場的懲罰
法律賦予了職場爸媽兼顧家庭與工作的權利,面對不友善的職場環境,您不需要委曲求全。**法律我幫您** 的律師團隊,是您最堅強的後盾,協助您捍衛工作權,安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