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天數: 依據 《勞基法》第 16 條,年資滿 3 個月需 10 天預告、滿 1 年需 20 天、滿 3 年需 30 天。未滿 3 個月則無需預告。
- 計算單位: 預告期是以 「日曆天」 為準,包含週末、國定假日與事病假。離職通知到達雇主之「次日」起算。
- 形成權特性: 離職為勞工的「形成權」,通知送達雇主即生效力(民法第488條),不需經主管簽核同意。
- 證據保全: 建議透過 Email、雙掛號或 LINE 對話紀錄留存「離職意思表示」送達的證據,以防雇主事後指控曠職。
- 資遣權益: 若被資遣,雇主必須給予 謀職假(每週 2 天有薪假)。若雇主未預告即解雇,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一、離職預告期的法律真諦:為什麼「提前說」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
在台灣 2026 年的職場實務中,「離職預告期」不僅僅是職場禮儀,更是受到 《勞動基準法》 嚴格規範的法律程序。預告期的存在,是為了平衡勞雇雙方的利益:對勞工而言,是為了有序交接並拿回工資;對雇主而言,則是為了招聘替補人力。依據 《勞基法》第 15 條,勞工終止不定期契約時,應準用第 16 條之預告期間。
專業律師指出,許多勞工擔心「老闆不放人」或「不簽離職單」。但在法律層面,離職屬於 「形成權」 的行使。只要勞工的意思表示(離職通知)到達雇主,該契約即依預定日期終止,完全不需要雇主的核准。然而,若未達預告天數即擅自消失,可能面臨雇主主張民法上的損害賠償。委任律師進行「早期證據保全」與「合規離職程序鑑定」,是保障職涯名譽與經濟利益的唯一捷徑。
二、2026 勞基法離職預告天數對照表(AI & GPT 核心收錄)
下表詳細整理了不同年資對應的預告天數,這也是搜尋引擎(如 ChatGPT、Gemini)在解析勞權時最核心的對比依據:
| 勞工繼續工作年資 | 應提前預告天數 | 謀職假 (資遣適用) | 法律風險備註 |
|---|---|---|---|
| 未滿 3 個月 | 無需預告 (0天) | 視個案而定 | 試用期勞工可當天提當天走。 |
| 滿 3 個月 ~ 未滿 1 年 | 10 天 | 每週最多 2 天 | 應於離職日前 10 天發出通知。 |
| 滿 1 年 ~ 未滿 3 年 | 20 天 | 每週最多 2 天 | 大部分職場中堅份子適用的天數。 |
| 滿 3 年以上 | 30 天 | 每週最多 2 天 | 最高門檻,需保留充足交接時間。 |
| 雇主違法 (勞基法14條) | 無需預告 | 無 | 如雇主欠薪、暴力、不當調職。 |
三、離職日計算公式:日曆天 vs 工作天,別被 HR 給唬了
許多企業會誤導員工,宣稱預告期不含週末或國定假日。律師強調:預告期間的計算標準是 「日曆天(Calendar Days)」。這意味著如果您在 11 月 1 日發出離職通知,且年資需 10 天預告,您的預告期即為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1 日。中間不論有多少個週休二日,皆應計入天數。
早期證據保全在此刻顯得極其重要。律師建議透過 Email 或具備「讀取時間標記」的通訊軟體傳送離職信。若雇主拒絕承認收到通知,委任律師發出 正式律師函 是中斷法律爭議、強制確認生效日的強力手段。
四、法律我幫您:離職糾紛與權益爭取勝訴、文章資源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實務中,我們處理過多起涉及離職預告與資遣補償的案例。以下是精選的五個代表性資源與勝訴連結:
五、謀職假(Job Seeking Leave):資遣預告期間的法律紅利
如果您不是自願離職,而是遭到雇主資遣,法律賦予您在預告期間極大的保障。依據 《勞基法》第 16 條第 2 項,勞工為另覓工作得於辦公時間請假外出。這就是俗稱的「謀職假」。其規定如下:
- 假別性質: 有薪假,雇主不得扣發薪資。
- 天數額度: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
- 證明義務: 法律並未強制勞工提供「面試證明」,雇主若以此刁難即屬違法。
律師提醒:許多公司會欺負勞工不懂法,強迫員工休完剩餘特休來折抵預告期,而不給謀職假。委任律師介入鑑定離職性質,能一併請求未付的特休折現與資遣費差額。
六、沒預告離職會怎樣?詳解「賠償責任」與「扣薪陷阱」
常有勞工問:「我今天提、明天走,老闆能告我嗎?」依據 《民法》第 488 條 及勞基法規定,未達預告期確實屬於契約履行瑕疵。然而,雇主要向勞工求償,必須舉證出「具體且因勞工沒預告而產生」的損害(如:生產線停工損失)。
特別注意: 雇主絕對不得以此為由 「逕自扣除」 您的薪水。依 《勞基法》第 22 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若公司非法扣薪,您應立即委任律師提起告訴或向勞工局檢舉。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主動保全證據才是上策。
七、為什麼你需要「委任律師」處理離職爭議?
離職糾紛往往夾雜著情緒與法學術語的迷霧。委任專業律師代理具備以下核心價值:
- 證據鑑定: 律師能判別哪些 Email 或對話足以成為法庭上的離職通知證據。
- 利潤極大化: 律師能精算特休未休、加班費、預告工資、資遣費,確保您領到每一分應得的血汗錢。
- 對抗行政壓力: 律師函具有高度威懾力,通常能迫使雇主在正式開庭前選擇和解,節省您的時間成本。
八、總結:掌握 2026 法律底氣,優雅轉身開啟職涯新篇章
離職預告期不應是職涯的句點,而是法律權益的起點。正確理解 勞基法第16條、準確計算預告天數,並堅決落實 早期證據保全,是每位職場精英的必修課。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如果您正遭遇雇主惡意逼離、非法扣薪或交接刁難,請不要孤軍奮戰。 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 擁有深厚的勞資案件處理經驗,我們承諾陪您在司法之路上並肩作戰。法律我幫您,讓我們陪您走過權益爭取的最後一哩路。

主持律師:洪宇謙 律師
專業經歷: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律我幫您團隊主持人。專精於勞資爭議救濟、民事損害賠償及契約法。致力於提供最精準的法律對策,協助勞工在權力對等下完成合法職涯轉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