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重傷害與過失致死全攻略:刑責定義、和解談判與律師辯護關鍵
「只是推了一下,對方跌倒受傷,我會被告傷害罪嗎?」、「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對方過世,我是不是一定會坐牢?」傷害與死亡是法律中最沉重的議題,涉及的刑責從輕微的拘役到無期徒刑不等。然而,一般民眾常混淆「普通傷害」與「重傷害」的界線,或不清楚「故意」與「過失」在法律上的巨大差異。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刑法中關於身體法益侵害的規範,並教您如何在面對刑事指控時,保障自身權益。
面對身體傷害或死亡案件,請先釐清您的行為樣態:
第一段:故意 vs. 過失:刑法評價的黃金分界線
在刑法中,「故意」與「過失」的刑責天差地遠。這也是律師在法庭上攻防的第一個重點。
1.1 故意(Intent)
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本意(間接故意)。
例如:揮拳打人、持刀砍人,通常具有傷害的故意。
1.2 過失(Negligence)
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無認識過失);或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有認識過失)。
例如:開車未注意路況撞到人、施工未設圍籬導致路人跌倒。
第二段:普通傷害罪(刑法第 277 條):最常見的肢體衝突
「打架受傷」、「家暴瘀青」通常屬於此範疇。
2.1 構成要件與刑責
依據 《刑法》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關鍵點:
- 身體受傷:外傷、瘀青、骨折。
- 健康受損:造成睡眠障礙(如噪音)、聽力受損、感染性病,甚至剪斷他人頭髮(實務見解不一,多數認為算)都可能構成。
- 告訴乃論:這是被告的「黃金解藥」。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撤回告訴,法院就會判決「不受理」,被告完全沒事(無前科)。
第三段:重傷害罪(刑法第 278 條):無法挽回的遺憾
重傷罪是極重的罪行,刑度 5 年起跳,且不能撤告。
3.1 重傷的嚴格定義(刑法第 10 條)
並非「傷很重」就是重傷,法律有嚴格定義:
- 毀敗或嚴重減損 視能(眼瞎)。
- 毀敗或嚴重減損 聽能(耳聾)。
- 毀敗或嚴重減損 語能、味能 或 嗅能。
- 毀敗或嚴重減損 一肢以上之機能(斷手斷腳)。
- 毀敗或嚴重減損 生殖之機能。
- 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如毀容、植物人)。
3.2 刑責與追訴
處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為 非告訴乃論 之罪,即便被害人原諒,檢察官仍必須起訴,法官仍須判刑。律師的重點在於爭取「減刑」或證明該傷勢「未達重傷標準」。
第四段:過失致死罪(刑法第 276 條):意外奪走生命的代價
最常發生在車禍、工安意外或醫療糾紛。
4.1 修法後的刑責
依據 《刑法》第 276 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
注意:舊法區分「業務過失」與「普通過失」,新法已刪除業務過失,統一適用第 276 條,但法官在量刑時,仍會考量被告是否為「從事業務之人」(如公車司機、醫生),若因業務疏失致死,通常會判較重。
第五段:容易混淆的罪名:傷害致死 vs. 殺人 vs. 過失致死
同樣是「人死了」,為什麼刑度差這麼多?關鍵在於「主觀犯意」。
| 罪名 | 主觀犯意 | 刑度 | 範例 |
|---|---|---|---|
| 殺人罪 (刑§271) | 有殺人的故意 (想讓他死) | 死刑、無期或 10 年以上 | 拿刀猛刺心臟、頭部 |
| 傷害致死罪 (刑§277II) | 只有傷害故意,沒想到會死 (加重結果犯) | 無期或 7 年以上 | 只想打他一頓,結果對方跌倒撞到頭死亡 |
| 過失致死罪 (刑§276) | 無犯罪故意,純粹不小心 | 5 年以下 | 開車未注意撞死路人 |
律師策略:在嚴重的鬥毆案件中,檢方常以「殺人罪」起訴。律師的任務是證明被告「無殺人犯意」(例如只打手腳、未使用致命武器),爭取改判較輕的「傷害致死」或「傷害罪」。
第六段: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打人不用負責?
「是他先動手的,我不能還手嗎?」
6.1 正當防衛(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 不得過當。
案例:對方空手打你,你拿刀把他砍成重傷,這通常屬於「防衛過當」,仍需負刑責,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七段:民事求償與和解:讓傷害降到最低
刑事判決後,被害人通常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7.1 賠償項目
- 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 看護費用:即便由家屬照顧,也可請求。
- 工作損失:因傷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
- 勞動力減損:若造成殘廢,依比例計算未來收入損失。
- 精神慰撫金:視痛苦程度而定。
第八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勝訴案例解析
傷害與死亡案件涉及複雜的醫學鑑定、肇事責任分析與法條競合。律師能協助您在偵查與審判中,找到最有利的破口。
8.1 律師的核心價值
- 變更罪名:將「殺人未遂」辯護成「傷害」,刑度從 5 年起跳變成可易科罰金。
- 鑑定攻防:在車禍過失致死案中,檢視車禍鑑定報告的漏洞,證明被告無過失。
- 和解談判:協助雙方達成合理的賠償金額,換取撤告或緩刑。
8.2 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傷害與過失致死常見問答 (FAQ)
Q1:只有瘀青算傷害罪嗎?
Q2:對方先打我,我還手會被告嗎?
Q3:過失致死一定會被關嗎?
Q4:傷害罪提告期限是多久?
Q5:精神賠償要怎麼算?
Q6:我可以撤回告訴嗎?
結語:面對刑責,專業辯護是您唯一的依靠
無論是不小心的過失,還是一時衝動的傷害,法律後果都可能影響您的一生。法律我幫您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能協助您釐清案情、爭取權益,在法律的天秤上,為您找到最公平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