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法則: 著作權法第 10-1 條 規定,保護僅及於表達,不及於思想或操作方法。
- 玩法特性: 遊戲的規則、數學模型、勝負條件屬於「思想」,任何人皆可借鑒使用。
- 侵權紅線: 遊戲的美術圖形、音樂特效、程式碼、劇情對白屬於受保護的「表達」。
- 防禦策略: 針對高度雷同的「換皮遊戲」,可透過 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主張顯失公平行為。
- 證據保全: 數位侵權轉瞬即逝,委任律師早期證據保全(如數位指紋校對、流量監測)是勝訴關鍵。
一、遊戲業的「致敬」與「抄襲」:法律如何定義玩法的邊界?
在遊戲開發領域,後進者參考先進者的成功模式已是常態。然而,「致敬」與「抄襲」之間的界線究竟在哪裡?法律上的核心在於 「思想與表達的二分法」。著作權法並不鼓勵對技術或創意的壟斷,而是保護創作者對於該創意的「獨特呈現方式」。
例如:您可以開發一款「三消遊戲」或「大逃殺遊戲」,因為這類玩法規則被視為公共財產。但如果您直接搬用對手的地圖設計、角色動作模組或是專屬的遊戲引擎代碼,這就跨越了法律紅線。針對此類複雜的智財爭議,委任律師提出告訴 或進行律師函警告,能有效阻止對手非法侵蝕您的市場份額。
二、解析著作權法第 10-1 條:思想與表達的二分法原則
台灣現行 著作權法第 10-1 條 明文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這是判定遊戲侵權時最重要的法理依據。
法院在審理遊戲糾紛時,會進行「抽象化測試」。首先會剔除掉遊戲中屬於「通用規則」的部分(如:RPG 遊戲的升級系統、射擊遊戲的準心機制),剩下的美術細節與音效才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實體。若您的原創性在於精確的數據演算法,律師建議應搭配 營業秘密法 或專利法進行多重佈局,單靠著作權法難以守護玩法的核心。
三、必要場景原則 (Scènes à faire):為什麼血條不能被壟斷?
在法律實務中,有一個重要的概念叫作「必要場景原則」。這指的是為了表達某種主題,所必須使用的特定元素。例如:恐怖遊戲中一定會有陰森的音效、賽車遊戲中一定會有計時器。這些元素因為「缺乏選擇多樣性」,所以被判定為不具備原創性,任何人皆可使用。
同樣地,遊戲中的「血條 (HP)」、「法力值 (MP)」或「道具背包欄位」,都是達成遊戲操作的必要表達方式。如果允許第一家開發商壟斷這些機制,後續的遊戲將無法開發。但專業律師指出,若對手故意模倣您獨特的「血條 UI 設計(如特殊紋路、動態效果)」,則仍有 著作權侵害 的空間。
四、遊戲侵權判定矩陣:哪些內容受保護?
| 內容類別 | 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 法律依據與建議 |
|---|---|---|
| 遊戲規則 (如:三消規則) | 否 (思想) | 屬於公共領域,無法主張權利。 |
| 美術設計 (角色、場景) | 是 (美術著作) | 嚴格禁止直接重製或大幅改作。 |
| 程式原始碼 (Source Code) | 是 (電腦程式著作) | 受著作權法保護,亦可視為營業秘密。 |
| 遊戲數值與演算法 | 否 (概念/原理) | 建議以 營業秘密法 進行保護。 |
| 劇本故事與對白 | 是 (語文著作) | 世界觀設定受保護,情節雷同需判定比例。 |
五、國內外經典判例分析:從俄羅斯方塊到換皮手遊
在國際知名的「俄羅斯方塊案 (Tetris Holding, LLC v. Xio Interactive, Inc.)」中,法院雖然重申「玩法不保」的原則,但卻判決被告侵權。理由是被告不僅抄襲了規則,還刻意模仿了方塊的形狀、顏色、甚至旋轉時的特定視覺反應。這被法官認定為「表達的抄襲」。
反觀台灣法院的見解,對於「玩法」的寬容度較高。但在涉及 刑事訴訟 的侵權案件中,檢察官會審核被告是否具備「重製」的故意。律師強調,在發動偵查前,必須進行精密的 早期證據保全。透過專業的數位鑑定,比對兩款遊戲的代碼結構與資源包內容,才能在法庭上提出具備說服力的鑑定報告。
六、著作權法的救星: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的強力防線
當著作權法無法保護「玩法」時,開發者並非全然無望。台灣 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 是一條概括性的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這正是對付「換皮遊戲」的利器。
如果競爭對手惡意攀附您的品牌聲譽,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獲取您的遊戲數據來進行「高度雷同」的開發,即使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也可能構成「顯失公平」的行為。律師團隊在此時的角色,就是協助企業蒐集市場混淆的數據、玩家誤導的證據,並據此向公平會提出檢舉或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
七、精選勝訴案例與相關法律文章連結
我們在處理複雜智財與數位侵權訴訟方面具備豐富經驗。以下是五個與證據保全及權利防護相關的推薦連結:
八、結論:權益的捍衛,始於對法治邊界的精準掌握
遊戲產業的競爭是殘酷的,「保護自己」不應該只發生在被抄襲之後。在開發階段就應建立完整的 智財防禦體系,包含軟體著作權登記、商標註冊以及與核心員工簽署嚴密的競業禁止與秘密保持協議。玩法雖不受保護,但「品牌的靈魂」與「精緻的表達」是無法輕易被奪走的。
如果您發現市場上出現了可疑的換皮產品,請務必保持警覺。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積極地 委任律師進行法律佈局,才能在快速迭代的數位市場中穩操勝算。洪宇謙律師團隊,隨時為您的創意與心血築起最強大的法律長城。
Q1: 我發明了一種全新的抽卡機制,可以申請專利嗎?
有機會。雖然玩法不受著作權保護,但如果該機制涉及「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可能具備專利適格性。建議諮詢專業律師評估「發明專利」的可能性,而非僅依賴著作權法。
Q2: 遊戲中的「數值平衡表」受著作權保護嗎?
數值本身被視為「發現」或「數據」,通常不受著作權保護。但若數據的排列與呈現具有原創性,可能構成「編輯著作」。最穩當的做法是將其列為「營業秘密」進行管理。
Q3: 換皮遊戲改掉美術圖後,我還能告他嗎?
如果美術、音效、對白全部更換,著作權法確實難以施力。此時重點在於 公平交易法。若對方是惡意挖角員工、利用您的源代碼改裝,則仍具備高度勝訴機會。
Q4: 遊戲錄影 (Let's Play) 是否構成侵權?
嚴格來說屬於侵犯「公開傳輸權」。但多數遊戲廠商基於行銷利益,會默許或發表聲明授權玩家錄影。若您的遊戲被用於負面宣傳,律師可協助您行使撤回授權的權利。
Q5: 遇到侵權的第一時間,我該做什麼?
立即進行 早期證據保全。錄製對方遊戲的操作畫面、抓取廣告素材、監控其在 App Store 的下載數據。隨後諮詢律師,決定是否發送警告信或直接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禁令)。
主持律師 | 洪宇謙
專業背景: 執業逾十五年,專精於智慧財產權法、數位科技法律與遊戲產業合規策略。洪律師曾協助多家知名遊戲廠商處理跨境侵權訴訟,深諳如何結合著作權、專利與公平法建構全方位的法律防禦體系。
當您的創意被惡意剽竊,洪律師就是您最堅實的後盾。我們堅持:正義的厚度,決定了創意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