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毀損罪與毀損債權罪全攻略:刑責定義、賠償計算與脫產破解
「車子停在路邊被刮花,能不能告對方毀損?」、「借錢給朋友,結果他不但不還錢,還把房子過戶給老婆,這算毀損債權嗎?」在日常生活中,「毀損」二字常被掛在嘴邊,但在法律上,單純把東西弄壞,跟欠錢不還去脫產,是完全不同的兩條罪名。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這兩種常見財產犯罪,教您如何在財產受損時,運用法律武器討回公道。
在財產糾紛中,民眾常混淆「物品被破壞」與「債務人脫產」的法律概念。以下為摘要的核心重點:
- 毀損器物罪(破壞物品):依據 《刑法》第 354 條,指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屬於 告訴乃論,需在知悉犯人起 6 個月內提告。
- 毀損債權罪(惡意脫產):依據 《刑法》第 356 條,指債務人於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這也是 告訴乃論。
- 關鍵差異:
- 保護法益:前者保護實體財產的完整性;後者保護債權人「強制執行」的權利。
- 成立時機:毀損器物隨時可能發生;毀損債權必須在「取得執行名義」(如收到支付命令、判決書)前後的特定時間點。
- 民事賠償:除了刑事責任,被害人可依 《民法》第 184 條 請求損害賠償。但在物品毀損案中,需注意 「折舊」 問題,舊物無法賠新品價。
- 律師價值:針對毀損債權,律師能協助調查資金流向、聲請 假扣押 防止脫產,並精準判斷是否符合「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的嚴格要件,提高起訴率。
第一段:什麼是毀損器物罪?不小心弄壞也算嗎?
這是最常見的糾紛類型,從手機被摔壞、車子被刮,到鄰居惡意破壞花盆都算。但並非所有「弄壞」都會成立犯罪。
1.1 法律定義與構成要件(刑法第 354 條)
依據 《刑法》第 354 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成立要件如下:
1. 客體:他人的物品(包含文書、建築物以外的動產)。
2. 行為:
* 毀棄:讓物品完全毀滅(如燒掉文件)。
* 損壞:破壞物品的外形或物質(如摔破手機螢幕)。
* 致令不堪用:雖然外觀沒壞,但喪失特定功能(如把別人的輪胎洩氣、在飯菜裡吐口水)。
3. 主觀犯意:必須是 「故意」 的。如果不小心(過失)打破別人的花瓶,在刑法上 不構成犯罪,只能請求民事賠償。
1.2 告訴乃論的時效陷阱
毀損罪是 「告訴乃論」 之罪。這意味著警察和檢察官不會主動偵辦,必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
* 關鍵時效:務必在 「知悉犯人」之日起 6 個月內 提告。若超過這時間,縱使證據確鑿,檢察官也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
第二段:什麼是毀損債權罪?債務人脫產的剋星
這條罪名是許多債權人的最後希望,專門用來對付那些「有錢不還、惡意脫產」的老賴。
2.1 法律定義與關鍵時機(刑法第 356 條)
依據 《刑法》第 356 條:「債務人於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2 什麼是「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最難懂的關卡)
這是此罪能否成立的決戰點。法律實務認定,只要債權人 「取得執行名義」,或 「債務人預見強制執行即將發生」 時,都算。
* 常見時間點:
1.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假扣押 或 起訴 後。
2. 法院判決敗訴,雖未確定,但債權人已可聲請假執行時。
3. 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時。
* 律師解析:如果債務人在你「還沒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就先把財產移轉,通常很難構成此罪(這也是為什麼律師常建議要先聲請假扣押的原因)。
2.3 脫產的常見手法
- 處分:把房子賣掉、過戶給配偶或子女(假買賣或贈與)。
- 隱匿:把銀行存款領光,藏在家裡或轉到人頭帳戶。
- 毀壞:故意破壞高價值的擔保品(較少見)。
第三段:毀損器物 vs. 毀損債權:詳盡比較表
| 比較項目 | 毀損器物罪 (Damage to Property) | 損害債權罪 (Damage to Creditor's Rights) |
|---|---|---|
| 法源依據 | 刑法 第 354 條 | 刑法 第 356 條 |
| 行為主體 | 任何人 | 限於 債務人 |
| 保護法益 | 物品的所有權/使用權 | 債權人的受償權 |
| 核心行為 | 破壞、弄壞、使不堪用 | 脫產(毀壞、處分、隱匿財產) |
| 犯罪時點 | 隨時可能發生 | 限於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 |
| 主觀犯意 | 毀損故意 (過失不罰) | 損害債權之意圖 |
| 追訴性質 | 告訴乃論 (6個月內提告) | 告訴乃論 (6個月內提告) |
| 刑責 | 2年以下有期徒刑 | 2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常見案例 | 車窗被砸、手機被摔 | 欠錢後將房子過戶給老婆 |
第四段:民事賠償的計算:折舊與回復原狀
刑事判刑只是讓對方受罰,想要拿到錢,還得靠民事求償。
4.1 民事求償的法律基礎(民法第 184、213 條)
依據 《民法》第 184 條 侵權行為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賠償方法原則上以 「回復原狀」 為主(修好它),若不能回復或顯有重大困難,則以 「金錢賠償」 代之。
4.2 物品毀損的「折舊」陷阱
很多被害人會要求「賠我一支新手機」或「車子零件換全薪」。但法院實務上,會計算 「折舊」。
* 計算方式:依據行政院頒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 舉例:您的車開了 5 年被撞壞保險桿。換新保險桿要 1 萬元。但因為舊保險桿已折舊,法院可能只判賠償零件的殘值(例如 1000 元)加上全新的工資(工資不折舊)。
* 律師策略:律師會協助爭取「工資」佔比,或是主張該物品具有特殊價值(如古董、紀念品),以降低折舊對賠償金的影響。
4.3 毀損債權的「撤銷訴訟」(民法第 244 條)
如果債務人已經把房子過戶給老婆了,刑事告他坐牢錢還是拿不回來,怎麼辦?
* 詐害債權撤銷權:債權人可依 《民法》第 244 條,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撤銷」 債務人與第三人(如老婆)之間的買賣或贈與行為,把財產「回復」到債務人名下,然後再強制執行。
第五段:面對毀損糾紛的 SOP:從蒐證到提告
5.1 物品被毀損的處理流程
- 報警:請警察到場紀錄,調閱周邊監視器。
- 蒐證:拍照、錄影受損狀況,保留殘骸。
- 估價:找原廠或專業店家開立「估價單」(需詳列零件費與工資)。
- 發函:委任律師發 存證信函 或 律師函,限期對方賠償,否則提告。
- 提告:若對方不理,於 6 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刑事毀損告訴,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5.2 遇到債務人脫產的處理流程
- 確認時機:確認自己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如支付命令、判決),或已起訴。
- 調閱財產:向國稅局查調對方財產清單,比對過戶時間點。
- 申請謄本:若是不動產,去地政事務所調閱「異動索引」,查看過戶日期是否在您提告之後。
- 提告: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告發毀損債權罪,並同步提起民事撤銷詐害債權訴訟。
第六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勝訴的關鍵推手
毀損案件看似簡單,但涉及「折舊計算」與「脫產認定」等高度專業的法律攻防,自行處理常會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6.1 律師在毀損債權案的價值
- 精準抓出「脫產時間點」:律師能協助調閱大量金流與戶政資料,證明債務人是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移轉資產,這是定罪的關鍵。
- 假扣押的發動:在對方脫產前,律師能協助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先凍結對方資產,讓對方「想脫產也沒得脫」。
- 民刑雙管齊下:一邊用刑事逼對方出面和解(怕坐牢),一邊用民事訴訟把轉移的財產追回來。
6.2 律師在物品毀損案的價值
- 提高賠償金額:針對折舊問題,律師能引用有利的實務見解(如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爭取比單純折舊更高的賠償。
- 精神慰撫金:若毀損物品具有人格法益(如骨灰罈、深具紀念意義之物),律師可協助爭取精神賠償。
第七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毀損與脫產常見問答 (FAQ)
Q1:如果不小心撞壞別人的車,會被告毀損罪嗎?
Q2:對方欠我錢,我可以去砸他的店或車來抵債嗎?
Q3:毀損債權罪的「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包含「假扣押」嗎?
Q4:我把錢領出來放在家裡,沒有匯給別人,這樣算毀損債權嗎?
Q5:毀損罪可以和解撤告嗎?
Q6:遇到對方脫產,但我還沒拿到判決書,該怎麼辦?
結語:財產權的守護者,專業律師為您把關
無論是實體物品的損壞,或是抽象債權的侵害,法律都提供了相應的救濟途徑。然而,證據的保全與時效的掌握,往往是勝負的關鍵。法律我幫您 的律師團隊具備豐富的民刑事訴訟經驗,能協助您在財產受損的第一時間,做出最正確的法律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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