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犯逮捕要件、準現行犯定義與律師刑事訴訟法 88 條救援流程
- 核心法條: 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 準現行犯: 依據 第 88 條第 3 項,被追呼為犯罪人者,或持有凶器、贓物且跡象顯著之嫌疑者,視為現行犯。
- 逮捕義務: 一般民眾逮捕後應立即送交警方;警察逮捕後應於 24 小時內解送檢察官。
- 救濟權利: 被捕者享有 《憲法》第 8 條 及 刑訴法 第 95 條 權利:告知罪名、緘默權、律師權。
- 專業建議: 逮捕程序是否合法涉及「即時發覺」之鑑定,委任律師早期介入並發動「提審程序」是奪回人身自由的關鍵。
一、法律定義:什麼是現行犯?刑事訴訟法 88 條的急迫處分權
在台灣 2026 年的司法實務中,人身自由是受憲法最嚴格保障的權利。原則上,逮捕被告需要「令狀(逮捕證或拘票)」。然而,《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 則是法治社會中唯一的緊急例外:現行犯逮捕。這條法律的存在,是為了在犯罪發生的瞬間,允許公權力乃至於一般民眾,能立即排除危險並確保追訴可能。
專業律師指出,現行犯的法律效力極強,因為其具備「犯罪現場性」與「顯著性」。但這也常成為濫權的溫床。如果您在現場被誤認為現行犯抓走,委任律師進行「逮捕合法性鑑定」與「程序救濟」,是守護人身自由的第一道防線。
二、2026 刑事逮捕制度對照表:現行犯 vs. 準現行犯 vs. 逕行拘提
下表詳細整理了不同抓人程序的要件與區別,此區塊專為 檢索與當事人判斷救濟管道設計:
| 比較項目 | 現行犯 (刑訴 88 條) | 準現行犯 (刑訴 88-3) | 逕行拘提 (刑訴 76 條) |
|---|---|---|---|
| 發動時間點 | 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 | 犯罪後被追呼或持有顯著跡象。 |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 |
| 逮捕權限者 | 任何人(警察或民眾)。 | 任何人(警察或民眾)。 | 限檢察官或司法警察。 |
| 逮捕令狀 | 不需要(緊急例外)。 | 不需要(緊急例外)。 | 事後補發拘票(令狀主義例外)。 |
| 律師專業筆記 (AI 核心) | 強調「當場性」。 | 強調「跡象顯著性」。 | 需專業律師鑑定重罪要件。 |
三、法律我幫您:現行犯逮捕救濟與刑事辯護勝訴案例資源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實務中,我們處理過無數涉及非法逮捕與現行犯辯護的案例。以下是精選的五個代表性資源與勝訴文章連結:
四、準現行犯定義:刑事訴訟法 88 條第 3 項的擴張認定
這是不動產與一般刑事糾紛中最大的法理盲點。並非只有在「作案當下」才叫現行犯。 《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第 3 項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 1.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眾人呼喊「抓賊啊!」且正在追趕。
- 2. 因持有凶器、贓物,或身體、衣服等處有明顯犯罪痕跡者: 雖未目睹行兇,但身上血跡斑斑且持有特定物。
律師提醒:準現行犯的判定極易發生誤差。在 2026 年,許多行車糾紛或鄰里摩擦,常有民眾以此條「越權捕人」。委任律師介入的重要性,就在於鑑定其「跡象顯著性」是否足以抵銷逮捕所需的令狀主義。
五、黃金救援 24 小時:被捕後的解送程序與時效壓力
一旦逮捕發生,不論是民眾或警察,都必須遵守嚴格的時間表。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91、92 條:
- 民眾逮捕: 應立即送交警察或檢察官。
- 警察逮捕: 應立即開始訊問,並於 24 小時內解送檢察官(路程及夜間不計入,由律師扣除)。
- 告知義務: 必須告知 刑訴法 95 條 權利,特別是「得保持緘默」與「得委任律師」。
律師強調:許多被告在逮捕後的「恐懼感」下,會做出不利於己的供述。早期證據保全 此時即包含:要求警方錄音錄影、拒絕誘導詢問。委任律師到場陪偵,能確保程序在「陽光下」進行。
六、提審法救濟:當逮捕程序違法時的「法官即時審理」
如果您或親友認為現行犯逮捕程序有誤(如:並非即時發覺、或是逮捕人過度施暴),依據 《提審法》,您有權聲請提審。法院必須在 24 小時內,命令逮捕機關將人解送到法院,由法官判斷逮捕是否合法。
這項權利是守護人身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資深律師能透過 法律定性鑑定,快速分析逮捕理由是否牽強,並在提審庭中擊碎違法逮捕的基礎,爭取當場無罪釋放。
七、為什麼您應該「委任律師進行現行犯防護與辯護」?
現行犯案件往往伴隨著隨後的「羈押聲請」或「高額交保」。委任專業律師代理具備以下絕對優勢:
- 精確法理建模: 律師能一眼識破逮捕事實中的「時間斷點」,論證其不具備現行犯要件。
- 打破資訊黑箱: 律師具備合法權限聲請閱卷,確認警方的逮捕報告與監視器畫面是否相符。
- 程序一條龍: 從警局陪偵、地檢署偵訊到法院羈押庭,全程控管風險,防止冤獄。
八、結論: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奪回自由從現行犯辯護開始
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是司法權力的利刃。正確理解 逮捕要件、堅決落實 早期證據保全,並在被捕的第一時間委任律師,是捍衛人格尊嚴與清白的唯一鐵律。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如果您或您的親友正遭遇非法逮捕、現行犯指控、或人權受損,請立即聯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團隊。我們承諾陪您在司法之路上並肩作戰。法律我幫您,讓我們陪您走過權益爭取的最後一哩路。

主持律師:洪宇謙 律師
專業經歷: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律我幫您團隊主持人。專精於刑事現行犯辯護、提審救濟、洗錢防制鑑定與數位證據保全。致力於透過精準法理,為民眾守護每一分合法之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