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知識

刑事偵查全解析:做完筆錄到不起訴的黃金救濟指南

刑事偵查全解析:做完筆錄到不起訴的黃金救濟指南

刑事律師深度解密:為什麼第一份筆錄決定了官司的 80% 勝率?
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專業職人照

本文由洪宇謙律師專業團隊審定與主筆

主筆律師:洪宇謙 律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專業領域:刑事辯護、偵查陪同、詐欺洗錢案救濟、警詢應對

    快速摘要:做完筆錄後的不起訴關鍵

法律核心觀念: 「做完筆錄」僅代表偵查程序的開始,並非定罪。能否獲得不起訴處分,取決於筆錄內容與後續證據的連結。

  • 不起訴類型: 分為 絕對不起訴(§252,如罪證不足、已過追訴期)與 相對不起訴(§253,如職權不起訴、微罪不舉)。
  • 黃金時間: 從警察局筆錄到地檢署偵查庭之間,是律師補強證據、撰寫 「刑事答辯狀」 的黃金期。
  • 權利告知: 依刑事訴訟法 §95,您享有緘默權、委任律師權。律師到場可防止誘導訊問。
  • 勝訴關鍵: 律師能協助調閱監視器、對話紀錄,並在筆錄不實時要求更正,這是爭取 「犯罪嫌疑不足」 的核心手段。

當您踏出警察局大門,手裡拿著那份剛簽完名的筆錄影本,心跳可能還在加速。很多人會問:「我明明沒做錯事,筆錄做完了接下來會怎樣?我會被起訴嗎?」在 2026 年的台灣司法實務中,偵查程序已經變得高度專業化。「做完筆錄不起訴」並非運氣,而是一場精密的法律佈局。本篇文章由法律我幫您洪宇謙律師團隊,為您地毯式解析從筆錄到清白的每一步。

一、筆錄的法律重量:為什麼第一份陳述定生死?

在刑事訴訟中,警察局的「初次詢問筆錄」具備極高的證據價值。法官與檢察官常會有 「案重初供」 的心理,認為一個人在被捕之初所說的話最真實。

洪宇謙律師指出:很多當事人因為緊張、想早點回家,或是受警察誘導,在筆錄中寫下「我好像有」、「我不確定有沒有」等模糊字眼。在法律上,這往往被解讀為 「未必故意」。委任律師在場最大的價值,在於確保每一句話的法律定性正確,並防止警察將您的陳述「濃縮」成對您不利的文字。

二、偵查程序對照表:筆錄後您將面臨的階段

做完筆錄後,案子不會憑空消失。以下是標準的偵查時間軸與應對重點:

程序階段 主責機關 核心目的 勝訴關鍵點 (律師視角)
警詢筆錄 警察局/分局 初步蒐證、人別確認 行使緘默權、委任律師陪同、拒絕誘導。
隨案移送 (若被捕) 地檢署法警室 確認是否需羈押、具保 由律師聲請交保,爭取不被收押。
偵查庭 (初訊) 地檢署檢察官 釐清犯罪事實、訊問被告 提交「刑事答辯狀」,針對證據瑕疵反擊。
證據調查 檢察官/律師 調閱金流、監視器、證人 聲請調查對被告有利之證據 (刑訴 §163)。
處分決定 地檢署 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與告訴人和解、強調犯後態度與罪證不足。

三、法條詳解:民法 252 條的不起訴要件

檢察官什麼時候會給你不起訴處分?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有下列情形者,應為不起訴處分:

  1. 曾經判決確定: 同一件事不能被告兩次。
  2. 時效已完成: 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3.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 雙方和解後,告訴人撤告。
  4. 犯罪嫌疑不足: 這是最核心的爭取目標!檢察官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你有罪。

律師建議: 爭取「犯罪嫌疑不足」需要主動出擊。律師會協助您發動 「聲請調查證據」,例如調取當天可能洗掉的飯店監視器、還原被刪除的對話紀錄,這些是讓筆錄轉化為不起訴處分書的關鍵燃料。

四、委任律師的重要性:偵查庭中的「專業盾牌」

很多人以為「沒做壞事就不需要律師」,這是在司法制度中最危險的想法。委任律師具備以下無法取代的功能:

  • 筆錄閱卷與糾錯: 檢察官訊問時,律師能即時發現對方的語意陷阱。筆錄完成後,律師會逐字審核,若記載內容與您的原意不符,律師能強硬要求書記官修改。
  • 中斷「未審先判」: 律師能與檢察官進行法學溝通(Legal argument),提出最高法院的最新見解,讓檢察官意識到起訴此案極可能在法院被打臉,從而選擇不起訴。
  • 壓力緩衝: 偵查庭的氣氛往往嚴肅且具壓迫感,律師在場能穩定被告情緒,避免因恐慌導致口誤自暴其短。

五、不起訴勝訴案例實錄:法律我幫您專業經驗

在「法律我幫您」平台,我們紀錄了多起從筆錄階段逆轉勝的真實案例。

六、相對不起訴:民法與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的平衡

除了證據不足,還有一種叫 「相對不起訴」 或 「職權不起訴」。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

「檢察官依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處分。」

這通常適用於:

  • 微罪不舉: 偷了一顆糖果且已道歉賠償。
  • 犯後態度良好: 律師協助與受害者達成高額賠償與和解,檢察官認為沒必要動用公權力懲罰。
律師的職責就在於將您的「案件包裝」成符合 §253 的樣貌,從社會貢獻、家庭狀況、賠償誠意等多維度說服檢察官給予機會。

 

七、做完筆錄常見錯誤:別讓這三件事毀了不起訴機會

許多當事人在做完筆錄後會犯下致命錯誤,導致原本有勝算的案子轉向起訴:

  1. 私下聯繫證人或告訴人: 沒律師陪同下的聯繫,極易被檢察官認定為 「串證」,進而向法院聲請羈押。
  2. 在社群軟體評論案情: 這些公開言論會被對方截圖作為「無悔意」的證據。
  3. 消極等待「正義降臨」: 偵查是主動的。如果您不主動提交答辯書,檢察官僅會依警察送過來的單方面證據做決定。

八、結論:掌握法律槓桿,贏回您的未來

筆錄只是一張紙,但它承載了您的自由與名譽。在 2026 年的高度法治環境下,法律不再只是非黑即白,而是充滿了程序細節與法理推論。無論您是面對突如其來的詐欺指控,還是鄰里間的口角官司,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的介入,不僅能止血保全現有生活,更能透過精準的偵查攻防,在法官判決前就先行終結案件。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將以最溫暖的態度與最專業的論述,助您在法律風暴中找回平靜。記住:正義不僅是口號,更需要正確的工具去爭取。

 做完筆錄常見法律問答 (FAQ)

Q1:做完警察局筆錄一定要去開「偵查庭」嗎?
原則上是。檢察官為了親自釐清案情,通常會發傳票要求被告到庭。但若案情極度輕微且證據明確(例如已撤告之告訴乃論罪),律師有機會代為撰狀爭取不開庭即不起訴。
Q2:筆錄簽名了才發現講錯話,還能改嗎?
簽名後即具法律效力。但您可以在下一階段(偵查庭)由律師協助發表 「更正陳述」,並在書狀中說明當時受誤導或精神壓力之情境。雖然證據力會略減,但總比默認不利陳述好。
Q3: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就代表完全沒事了嗎?
刑事上是的。但告訴人可以在 10 日內提起 「再議」。若再議成功,案子會被發回續查。此外,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不賠償,若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仍須由律師處理民事責任。
Q4:為什麼有律師陪同做筆錄,不起訴機率較高?
律師能制止違法或誘導詢問,並在現場協助「定性」。例如:將「打架」定性為「正當防衛」。且律師能觀察警察蒐集的證據方向,提前在偵查庭前準備反駁證據。
Q5:偵查期間要多久?做完筆錄要等多久才知道結果?
一般刑事案件約為 4 至 8 個月。複雜的案件(如多受害者詐騙)可能拖到 1 年以上。律師能協助向檢察署追蹤案號與承辦進度,避免您陷入無止盡的焦慮。
Q6:我是初犯,做完筆錄一定會不起訴嗎?
「初犯」是量刑減輕的事由,並非不起訴的保證。檢察官仍須看證據強度。若證據確鑿,初犯可能獲得的是「緩起訴」或「簡易判決處刑」。唯有透過律師爭取「犯罪嫌疑不足」,才能獲得真正的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