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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227 不完全給付全攻略:合約瑕疵與人格權救濟

民法 227 不完全給付全攻略

律師教您處理合約瑕疵與人格權救濟:要件解析、損害賠償與勝訴策略
 快速摘要:民法第 227 條核心重點

民法第 227 條 規範的是「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當債務人雖有給付,但其給付內容不符合債之本旨時即可適用。

  • 兩大類型: 「瑕疵給付」(標的物本身有缺陷)與「加害給付」(因給付瑕疵導致債權人其他財產或人身受損)。
  • 救濟權利: 債權人得依「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權利,包含請求補正、賠償損害或解除契約。
  • 人格權保障: 依據 民法第 227-1 條,若債務不履行導致人格權(如健康、名譽)受損,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 委任建議: 瑕疵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舉證極其困難,委任專業律師能透過鑑定聲請與法理組織,將損失降到最低。

一、法律定義:什麼是民法 227 不完全給付?

在商業交易或日常契約中,最怕遇到「雖然給了東西,但東西不能用」或「給的東西反而害我受傷」的情況。這在法律上統稱為 **「不完全給付」。依據 《民法》第 227 條 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所謂「不完全」,是指給付的「質」或「量」不符合合約約定。例如:買了一台全新的電腦卻無法開機(瑕疵給付);或者買了一台除濕機卻因為電線短路引發火災,燒毀家中的家具(加害給付)。這類爭議在 2026 年的消費糾紛與工程承包中佔比極高。

二、債務不履行三大類型對照:遲延、不能與不完全給付

比較項目 給付遲延 (民法 §229) 給付不能 (民法 §225/226) 不完全給付 (民法 §227)
核心定義 時間到了卻沒給。 客觀上已經給不出來。 有給,但給得不對、不好。
典型案例 網購商品逾期未出貨。 買賣的骨董已在火災中燒毀。 買到的房子漏水、海砂屋。
法律效果 請求履行、損害賠償、解約。 損害賠償、免除給付義務。 請求補正、損害賠償、準用遲延或不能。
人格權救濟 較少涉及。 特定情況下適用。 明確可依 §227-1 請求慰撫金。

三、加害給付:民法 227 條下的連帶損害賠償

不完全給付中最棘手的狀況是 「加害給付」。這意味著債務人的失誤不僅是給付不完全,更進一步傷害了債權人合約以外的利益。依據 民法第 227 條第 2 項:「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例如:寵物店交付了患有傳染病的幼犬,導致家中原有的三隻狗全部染病死亡。此時,除了賠償幼犬的價值外,針對另外三隻狗的死亡損失,債權人亦可一併請求賠償。律師強調,這類案件的關鍵在於 「可歸責性」(債務人是否有過失)以及 「損害因果關係」的建立。

四、人格權救濟:民法 227-1 條與精神慰撫金

在過去,合約糾紛通常只賠錢(財產損害)。但 《民法》第 227 條之 1 打破了這個限制:「債務人因債務不履行,致特定人之人格權受侵害者,準用第 192 條至第 195 條及第 197 條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在 「醫療疏失」、「醫美失敗」 或 「旅遊合約」 中非常重要。如果因為律師或會計師的重大失職導致客戶名譽受損,或者因旅行社疏忽導致旅客在國外受傷,除了醫療費,您還能依法請求 「精神慰撫金」。這讓合約的保障從「錢」延伸到了「人」本身。

五、委任律師的重要性:瑕疵舉證與鑑定策略

為什麼遇到不完全給付,一定要找律師?

  1. 區分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 民法中還有所謂的「瑕疵擔保責任(§354)」。兩者的請求權時效(6個月 vs 15年)完全不同,律師能協助選擇最有利的法條。
  2. 專業鑑定聲請: 漏水是管線老舊還是施工不良?律師能聲請結構技師、土木公會鑑定,並在庭上質疑對方的鑑定報告漏洞。
  3. 中斷時效與存證: 民法 227 的時效雖長,但一旦轉為準用遲延,程序將變複雜。律師能確保在法定期間內發出「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保全權利。

六、法律我幫您:真實民法 227 訴訟案例實錄

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具備深厚的民事訴訟與契約爭議處理經驗。以下是相關精選案例:

七、請求權時效:別讓正義在等待中消亡

依據 《民法》第 125 條,一般權利請求權時效為 15 年。雖然民法 227 的時效相對寬鬆,但律師警告:如果您主張的是「物之瑕疵」,可能同時涉及民法 365 條的 「6 個月通知義務與消滅時效」。一旦超過 6 個月未通知,即便有 227 條也可能因證據減損或權利失效而難以受領賠償。因此,發現瑕疵應立即拍照、錄影,並委任律師進行法律存證。

八、結論:專業法律規劃,才是合約最好的保險

民法 227 條與 227-1 條是當事人在合約履行不順時最強大的武器。無論是爭取瑕疵修補費、主張加害給付的資產損失,甚至是人格權受損的精神補償,法律都給予了明確的徑路。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當對造試圖以「已交貨、已完工」推諉責任時,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將以最專業的論述,助您贏回公道。記住:正確的法律攻防,從第一時間的專業諮詢開始。

 民法 227 常見問答 (FAQ)

Q1:民法 227 條的不完全給付一定要對方「故意」才算嗎?
不需要。法律規定是「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這包含 「故意」 與 「過失」(包括疏忽、不小心)。只要債務人沒能證明自己完全沒有過失,就必須負擔責任。
Q2:買房子發現漏水,到底要用「瑕疵擔保」還是「不完全給付」?
兩者可以併行主張。瑕疵擔保(§354)不論對方有無過失,但時效極短(知悉後6個月);不完全給付(§227)則需證明對方有過失,但時效長達15年。律師通常會視案情建議兩者併列,爭取最大勝算。
Q3:加害給付一定要造成人身受傷嗎?財物損毀算嗎?
算的。只要是因為給付內容瑕疵而造成「標的物本身以外」的損失都算。例如:洗髮精品質不良導致使用者禿頭(人格權侵害),或印表機墨水外漏染汙地板(財產權侵害)。
Q4:我可以拒絕給付尾款來要求對方補正瑕疵嗎?
可以。這在法律上稱為 「同時履行抗辯權(§264)」。但建議此動作前應由律師發函通知,避免被反指控為「給付遲延」而需負擔違約金。
Q5:精神賠償(慰撫金)大概能賠多少?
法律上無固定公式。法院會參考雙方的經濟能力、身分地位及人格權受侵害的痛苦程度裁量。專業律師能協助調閱過去類似情境的勝訴判決(如醫療糾紛判 50 萬),作為談判籌碼。
Q6:律師處理民法 227 訴訟的費用大約多少?
費用視案件複雜度與審級而定。本所提供透明報價。委任律師的價值在於「保全證據」與「精準定性」,能有效避免因程序錯誤而被法院裁定補件或駁回,節省高額裁判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