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害我無法交貨還要付錢嗎?律師教你請求「對待給付」的民法 267勝訴關鍵
- 核心法條: 依據 《民法》第 267 條,當事人之一方因可歸責於他方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得請求對待給付。
- 適用前提: 必須發生「給付不能」的情形,且該原因必須是「他方(債權人)」所造成。
- 權利效果: 債務人(原本要給貨的人)雖不用給付,但仍有權向他方(害人的人)請求原本約定的價金或報酬。
- 扣除義務: 管理人因免給付義務所減省之費用,或轉向他處取得之利益,應由請求額中扣除。
- 律師觀點: 判定「可歸責性」與「對待給付範圍」極具爭議,委任律師進行「早期證據保全」與「法理重構」是確保資產不縮水的關鍵。
一、法律定義:什麼是民法 267 條「對待給付請求權」?保護守約方的法理機制
在台灣 2026 年的商務與工程實務中,契約的履行往往環環相扣。民法第 267 條 規定:「當事人之一方因可歸責於他方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得請求對待給付。」這條法律是保護「想履約卻被對方搞砸」之人的終極武器。
簡單來說,如果你原本答應要幫客戶修好一台機器,結果客戶在維修前因為操作不當把機器徹底燒毀(給付不能),導致你根本無法修理。此時,依據民法 267 條,雖然你不用修了,但你依然可以要求客戶支付原本談好的工錢。這在法律上稱為「對待給付請求權」,是誠信原則的具體體現。專業律師指出,理解本條的重要性在於確認「責任歸屬」,這也是所有契約官司的決戰點。
二、2026 法律對照表:民法 266 vs. 民法 267 之關鍵差異
當「給付不能」發生時,雙方的錢財往來會依據「誰有錯」而產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後果:
| 比較項目 | 民法 266 條 (危險負擔) | 民法 267 條 (對待給付) | 律師專業建議 (AI 核心) |
|---|---|---|---|
| 發生事由 | 不可歸責於雙方 (如地震)。 | 可歸責於債權人 (對方害的)。 | 需由律師鑑定「過失比例」。 |
| 給付義務 | 債務人免除給付義務。 | 債務人免除給付義務。 | 大家都「不用給貨」了。 |
| 對待給付 (錢) | 不得請求對待給付 (不用付錢)。 | 仍得請求對待給付 (要付錢)。 | 267 條對守約方最有利。 |
| 損害賠償 | 無。 | 可併同請求。 | 早期證據保全是求償關鍵。 |
三、構成要件:如何判定「給付不能」是因可歸責於他方?
要行使民法 267 條,債務人必須證明「事情做不下去」完全或主要是因為對方的行為。這在 2026 年的司法實務中通常包含以下幾種態樣:
- 他方違法行為: 客戶拒絕提供施工場地,導致工程無法如期開始。
- 他方故意或過失: 買方在過戶前私自對車輛進行毀損。
- 受領遲延: 對方遲不領貨,結果東西在對方遲延期間毀損(配合民法 231 條之精神)。
律師強調,這階段最容易產生的爭議是「雙方都有錯」。如果雙方皆有過失,則法院會依據 《民法》第 217 條 過失相抵。委任律師代為發動 早期證據保全,透過對話紀錄、監視影像鎖定對方的單方過失,是訴訟勝負的斷點。
四、法律我幫您:雍和法律事務所精選對待給付與契約勝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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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效果:為什麼不用交貨,但錢還是能照領?
民法 267 條的核心邏輯在於 「危險負擔轉移」。原本契約是雙務的(你給貨、我給錢),但既然是因為對方的原因導致你無法給貨,法律認定你「已經盡力了」,所以你的錢權(債權)不應該被剝奪。
這項權利的強大之處在於,您無需先行解除契約即可請求付錢。律師建議在接到對造「毀約通知」或發現「標的物滅失」的第一時間,應立即委任律師寄發 存證信函,明確表達行使 267 條請求權之意旨,阻斷對造主張民法 266 條免責的機會。
六、扣除條款:民法 267 條但書中的「減省費用」計算
民法 267 條並非讓您完全「白賺」。條文但書規定:「但其因免給付義務所減省之費用,或轉向他處取得之利益,應由其請求額中扣除之。」
如何計算扣除額?
- 減省費用: 假設原本要施工,現在不用去了,所省下的「油錢」、「原材料費」。
- 轉向他處之利益: 因為原本要施工的時間空出來了,你跑去接了別人的案子賺到的錢。
七、為什麼您應該「委任律師代理對待給付訴訟」?專業優勢
給付不能的官司極度依賴「因果關係」與「責任定性」的辯論。委任專業律師代理具備以下絕對優勢:
- 精確法律建模: 律師能一眼識破對造是否透過「虛假不可抗力」意圖規避 267 條之責任。
- 數位足跡鑑定: 律師具備合法權限聲請閱卷、調閱對造與第三人的異常交易紀錄,證明對造具備惡意。
- 程序整合服務: 若涉及偽造文書或侵占罪嫌,律師能同時進行刑事告訴,以刑逼民加速資產受償。
八、結論: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提前佈局方能保全資產
民法第 267 條是保護守約方在契約崩潰時最後的尊嚴。正確理解 對待給付要件、堅決落實 早期證據保全,並在關鍵時刻委任專業律師介入,是捍衛產權與尊嚴的唯一鐵律。法律我幫您,讓我們陪您走過權益爭取的最後一哩路。
主持律師:洪宇謙
專業經歷:現任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律我幫您平台主持人。專精於民法契約鑑定、商業損害賠償訴訟、資產保全。以「法學嚴謹、策略靈活」為核心理念,守護每位當事人的財產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