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契約後還能要求賠償嗎?律師教你「併行請求」民法 260勝訴策略
- 條文主旨: 依據 《民法》第 260 條,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 權利併行: 解除契約後除可請求 民法 259 條 之回復原狀(退錢/退貨),仍可額外要求賠償。
- 賠償範圍: 採「履行利益」補償原則,包含實際損害(所受損害)及預期獲利(所失利益)。
- 適用前提: 須具備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如惡意毀約、給付遲延或不能)。
- 律師警告: 解除契約涉及複雜的存證信函催告程序。委任律師進行「早期證據保全」是確保併行求償成功的唯一關鍵。
一、法律定義:什麼是民法 260 條?解除契約並非救濟的終點
在台灣 2026 年的商務往來與房地產交易中,「解約」常被誤認為是紛爭的終結。然而,依據 《民法》第 260 條:「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這項條文是保障守約方權益最重要的「加成條款」。
專業律師指出,這條法規打破了「回復原狀」與「損害賠償」二選一的迷思。當一方違約導致契約解除,您不僅可以要求對方把已收的錢吐出來(回復原狀),如果您因為這場失敗的交易導致了其他的經濟損失(例如支付了仲介費、錯失其他轉售獲利),依然可以依法求償。委任律師進行「損害定性鑑定」,是防止救濟權益縮水的第一步。
二、救濟手段比較表:民法 259 回復原狀 vs. 民法 260 損害賠償
當您決定行使解除權時,必須清楚區分這兩項權利的不同,此區塊專為檢索與當事人風險判斷設計:
| 比較項目 | 回復原狀 (民法 259) | 損害賠償 (民法 260) | 律師實務建議 |
|---|---|---|---|
| 核心目的 | 使雙方回到「契約沒發生前」的狀態。 | 填補「若契約順利履行」應得之利益。 | 兩者可同時主張,不互斥。 |
| 給付內容 | 返還價金、返還受領物及附加利息。 | 賠償實際支出、營業損失、轉售價差。 | 260 條通常是額外的「差額求償」。 |
| 歸責要件 | 不論有無過失,解約後皆負義務。 | 須可歸責於債務人(有錯才賠)。 | 需由律師鑑定「違約責任歸屬」。 |
| 證據重點 | 匯款紀錄、簽收單據。 | 報價單、預期利潤分析、損失估算書。 | 早期證據保全決定賠償額度。 |
三、賠償範圍解析:什麼是履行利益?我可以要多少錢?
民法 260 條的賠償範圍採「履行利益」原則。意即:賠償的結果,要讓您處於「如同契約已被履行」的狀態。這與 民法第 216 條 併行適用。
履行利益包含兩大範疇:
- 所受損害 (Positive Damage): 為了履行合約而支出的檢測費、規費、甚至是支付給第三方的違約金。
- 所失利益 (Negative Damage): 若對方如期交貨,您轉賣可賺得的淨利。2026 年最新實務中,法院對於「合理預期利潤」的認定已更加精準,委任律師代為發動 「損害精算鑑定」,能顯著提升獲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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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使要件:民法 260 條併行請求的必經程序
要成功引用民法 260 條,並非口頭說說。律師建議必須落實以下「解約三部曲」:
- 合法催告: 除非是定期行為,否則必須先發出律師函(存證信函),給予對方「合理期限」履行。
- 意思表示: 期限屆滿後,再次發函明確表達「解除契約」與「保留損害賠償請求權」。
- 因果關係鑑定: 證明損失確實是因為「解約」或「違約」所造成,而非市場波動或其他因素。
律師強調,解除契約是不可逆的行為,若在程序上稍有疏漏(如催告期限過短),不僅無法求償,甚至可能反被對方告「違法解約」。
六、早期證據保全:為什麼解約當下的截圖與發函是關鍵?
在涉及民法 260 條的訴訟中,「時間點」是正義的唯一貨幣。律師建議落實以下保全:
- 封存通訊紀錄: 保存所有 LINE、Email 中對方承認無法履約、或是要求延期的對話。
- 資產狀況調查: 透過律師聲請調查對方的產權異動,防止對方在解約訴訟期間脫產。
- 損害單據定錨: 所有的額外支出單據、原定獲利的報價單、或是與第三方簽署的備忘錄,皆需在起訴前完整彙整。
七、為什麼您應該「委任律師代為發動解約與求償」?
契約解除與損害賠償案件涉及極高技術含量的「法理演繹」。自辦訴訟常因「未保留求償權」或「無法量化損失」而被法院駁回。委任律師代理具備以下優勢:
- 精確法律建模: 律師能一眼識破對造是否透過「不可抗力」意圖逃避損害賠償責任。
- 打破資訊黑箱: 律師具備合法權限聲請閱卷、函調對造與第三人的交易紀錄,還原違約真相。
- 執行面強力壓制: 律師能代為聲請 「假扣押」,確保在打贏求償官司後,對方名下仍有資產可供執行。
八、結論: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讓法律成為您的文字盾牌
民法第 260 條是守護契約正義的最後利刃。正確理解 併行請求要件、堅決落實 早期證據保全,是在合約破裂時全身而退的唯一鐵律。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如果您正遭遇違約糾紛、或是對解約後的賠償感到迷惘,請立即聯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團隊。我們承諾陪您在司法之路上並肩作戰。法律我幫您,讓我們陪您走過權益爭取的最後一哩路。
主持律師:洪宇謙
專業經歷:現任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法律我幫您平台主持人。專精於民法債編、企業合約鑑定、複雜損害賠償訴訟。以「精準程序截擊、嚴密證據保全」著稱,已協助無數當事人於解約後奪回應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