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水房運作與洗錢抽成全攻略:釐清組織分工、刑責風險與律師黃金辯護
- 水房定義: 詐騙集團專門處理贓款轉帳、洗白與發放回扣的「金融中樞」。負責將贓款轉換為虛擬貨幣或透過多層轉帳掩蓋來源。
- 角色分工: 包含水房主(金主)、轉帳手(電腦手)、車手頭、U商(虛擬貨幣兌換)等。
- 抽成內幕: 一般車手約抽 1~3%,水房轉帳手約抽 0.5~1%,U商匯差獲利約 2~5%。
- 刑責風險: 觸犯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處 7 年以下)與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 律師價值: 律師能針對「主觀犯意」進行辯護,釐清是「單純買賣虛擬貨幣」還是「明知為贓款而洗錢」,爭取減刑或不起訴。
「我只是幫忙轉帳賺點手續費,為什麼會變成組織犯罪?」、「在網路上幫人買賣泰達幣(USDT),結果戶頭被凍結還被當成水房成員?」這些是目前刑事案件中最常見的自白。在台灣,針對「詐騙水房(洗錢中心)」的打擊已進入法規最嚴苛的時期。一旦被認定為水房成員,不僅面臨多重重罪起訴,還要面對受害者龐大的民事連帶賠償。
本文將深度拆解詐騙水房的運作鏈結與抽成利潤,並教您如何在涉入此類案件時進行有效的法律防禦。法律我幫您 提醒您:洗錢罪的勝負,在於「金流解釋權」與「主觀知情」的攻防。了解水房運作,是自保的第一步。
第一段:什麼是「水房」?詐騙集團的洗錢金融中心
在詐騙術語中,「水」代表「錢」。詐騙機房負責「誘騙」,而「水房」則負責「洗錢」。
1.1 水房的核心任務
當受害者將錢匯入「第一層人頭帳戶(一車)」後,水房的轉帳手會立即操作網路銀行,將款項迅速分散轉移到「第二層(二車)」、「第三層(三車)」帳戶。這種透過多層次、小額、高頻率轉帳的過程,稱為「洗水」。
目的: 讓警方在接獲報案時,難以在第一時間追蹤到資金最終去向,並將現金轉換為虛擬貨幣(如 USDT)或購買高價值商品進行跨境移轉。
第二段:水房分工一覽:你是成員還是被利用的?
檢察官在起訴時,會根據你在組織中的位置來決定刑度。洪宇謙律師 指出,分工越精細,越容易被論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水房主(金主): 提供運作資金與購買帳戶的資金,不直接出面,刑責最重。
- 轉帳手(電腦手/鍵盤手): 躲在民宅或飯店,專門操控數十個網銀帳戶進行轉帳分帳。
- 收簿組: 負責收購、租借人頭帳戶,並管理「車主」。
- U商(幣商): 將洗好的台幣轉換為虛擬貨幣,是水房與境外集團接軌的關鍵角色。
- 車手: 負責臨櫃或 ATM 取款。
第三段:【抽成內幕表】水房洗錢利潤與風險對照
許多人因為微薄的抽成而賭上自由。以下是業界常見的非法抽成參考比例:
| 角色 | 平均抽成比例 (贓款總額) | 主要法律風險 | 建議對策 |
|---|---|---|---|
| 人頭戶 (車主) | 1 萬 ~ 5 萬 (買斷價) | 洗錢防制法 15-2 條 (告誡或 3 年下) | 證明被騙、無對價關係 |
| 車手 (提款人) | 1% ~ 3% | 加重詐欺 (1~7 年) | 爭取認罪減刑、和解 |
| 轉帳手 (水房) | 0.5% ~ 1% | 組織犯罪、洗錢罪 (3~10 年) | 釐清參與程度、非核心幹部 |
| U商 (洗幣) | 2% ~ 5% (匯差) | 非法經營銀行業務、洗錢 | 證明具備合法交易實體 |
第四段:2026 最新刑責解析: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
現在進入水房工作,不再只是單純的詐欺。法律已架構起嚴密的連坐機制:
4.1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意圖掩飾或妨礙他人犯罪所得之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即便你是「未遂」也會罰。
4.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參與者(即一般水房成員),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嚴重的是,此罪通常會併發「強制工作(雖已宣告違憲,但實務上仍會從重審核)」與「宣告沒收所有財產」。
第五段:虛擬貨幣洗錢新趨勢:U商與場外交易(OTC)
目前水房運作多已「數位化」。贓款匯入人頭帳戶後,水房會尋找配合的 U 商(USDT 交易商),直接以高於市價的價格收購 U 幣,完成「台幣轉虛擬幣」的程序。
律師提醒: 許多單純的幣商因缺乏 KYC(認識客戶)程序,收到了來自水房的贓款台幣,導致自己的銀行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這類「誤入水房」的幣商,需要專業律師協助證明自己具備「合法交易動機」與「市場對價」,否則極易被當成水房共犯處理。
第六段:為什麼水房案件一定要請律師?律師的三大功用
水房案件屬於「複雜型金融犯罪」,單純喊冤「我不知道」在法庭上完全無效。
- 主觀犯意辯護: 檢察官會以「具有社會經驗者應能預見」來起訴。律師能透過對話紀錄、求職過程,證明當事人是被誤導或資訊不全,爭取不起訴或輕判。
- 釐清組織層級: 很多基層成員被當成「首謀」起訴。律師能透過通訊軟體還原真相,將刑責回歸到真實的分工地位,避免重判。
- 爭取減刑條款: 依據《洗錢防制法》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若能自白、供出上游並查獲,有 「減輕或免除其刑」 的機會。律師是您與檢警進行「認罪協商」的唯一合法橋樑。
第七段:法律我幫您:真實水房洗錢勝訴案例分享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實務中,我們曾協助多位遭誤認或受迫加入水房的當事人。
當事人為個人幣商,因販售 USDT 給水房成員(身分不明),導致 3 個帳戶遭警示並被控告洗錢。洪宇謙律師 協助當事人整理長達一年的交易紀錄與對話截圖,證明當事人均依市價交易且有留存身分查核資訊。檢察官最終認定當事人無洗錢故意,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