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詐欺撤銷意思表示與撤銷贈與全攻略:被騙簽約、子女不孝房子能拿回來嗎?
- 被詐欺撤銷 (Fraud): 依據 《民法》第 92 條,若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簽訂契約,表意人可撤銷其意思表示。關鍵在於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及「故意」。
- 撤銷贈與 (Gift Revocation): 房子送給子女後能要回來嗎?依 《民法》第 416 條,若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不履行扶養義務」,贈與人可撤銷贈與(防不孝條款)。
- 時效陷阱 (Time Limits): 撤銷權有嚴格時效。被詐欺需在發現後 1 年內 行使;防不孝條款需在知悉後 1 年內 行使。錯過時效,權利消滅。
- 舉證責任: 法律講求證據。單純「後悔」不能撤銷。必須提出對方詐欺的對話紀錄,或子女不孝(如辱罵、毆打、棄養)的具體事證。
- 律師價值: 撤銷訴訟涉及複雜的「意思表示」認定。律師能協助保全證據、發送存證信函中斷時效,並在法庭上攻防,將財產順利取回。
「我在網路上認識的『老公』叫我投資,錢匯出去後人就不見了,房子也被他騙去抵押,能拿回來嗎?」、「為了省遺產稅,先把房子過戶給兒子,結果他拿到房子就把我趕出門,我該怎麼辦?」
在法律諮詢中,這類充滿悔恨與無助的案例層出不窮。無論是被外人詐欺,還是被親人背叛,法律都設有「撤銷權」的機制來保護受害者。然而,這把尚方寶劍有著嚴格的使用期限與條件。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深度解析《民法》第 92 條與第 416 條,教您如何在黃金時間內,把失去的財產拿回來。
第一段:什麼是「受詐欺撤銷意思表示」?
當您的「同意」是在被騙的情況下做出的,法律允許您反悔。
1.1 法律依據:民法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關鍵要件: 1. 對方有施用詐術(騙你)。 2. 你因為被騙而陷入錯誤(信以為真)。 3. 你因為錯誤而做出決定(簽約、匯款)。 4. 詐欺與你的決定之間有因果關係。
1.2 常見應用場景
例如:買到凶宅(賣家故意隱瞞)、假投資真詐財、被騙簽下高額本票、假借貸合約等。
第二段:送出去的東西能要回來嗎?「撤銷贈與」的三大天條
一般來說,送出去的禮物(贈與)是不能要回來的(民法第 408 條: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已移轉後原則上不能撤銷)。但在以下特殊情況,您可以把東西要回來:
2.1 防不孝條款 (民法第 416 條)
如果受贈人(通常是子女)對贈與人(父母)有以下行為,父母可以撤銷贈與: 1. 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 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例如:毆打、公然侮辱、虐待)。 2. 對於贈與人 不履行扶養義務 者(例如:棄養、不給生活費)。
2.2 附負擔之贈與 (民法第 412 條)
如果您在送房子時有約定條件(例如:你要讓我住到終老、每個月要給我一萬),結果對方拿了房子卻不履行承諾,您也可以撤銷贈與,要回房子。
第三段:感情詐騙與假結婚:愛情裡的法律陷阱
「剝皮酒店」、「網路交友投資」這類案件,往往交織著感情與金錢。
3.1 贈與還是詐欺?
如果您是「心甘情願」送給對方錢,這屬於贈與,很難要回。但如果對方是「虛構事實」(例如:家人生病需要錢、投資獲利高),誘使您匯款,這就構成詐欺。
律師策略: 在訴訟中,律師會協助將「贈與」重新定性為「受詐欺之損害賠償」或「不當得利」,提高勝訴機率。
第四段:【終極比較表】受詐欺 vs. 撤銷贈與
這兩者適用的法條與時效完全不同,搞錯了就會輸掉官司。
| 比較項目 | 受詐欺撤銷 (民法 §92) | 防不孝撤銷贈與 (民法 §416) |
|---|---|---|
| 適用情境 | 被騙簽約、買賣、借貸 | 已將財產送給對方 (通常是親屬) |
| 核心理由 | 意思表示不自由 (被騙) | 受贈人忘恩負義 (侵害/不扶養) |
| 行使時效 | 發現詐欺後 1 年內 | 知悉行為後 1 年內 |
| 除斥期間 | 行為後經過 10 年不得撤銷 | - |
| 舉證責任 | 需證明對方有詐欺故意與行為 | 需證明對方有刑法處罰之行為或未扶養 |
| 法律效果 | 視為自始無效 (回復原狀) | 請求返還贈與物 (不當得利) |
第五段:時效是最大的敵人:別讓權利睡著了
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眠的人。這兩類訴訟都有極短的「一年」時效。
5.1 除斥期間 (Peremptory Period)
這是指權利存在的期間。一旦過期,權利直接消滅,法官會直接駁回,沒有任何轉圜餘地。
存證信函的重要性: 在時效快到期前,務必先發送存證信函表明「撤銷」之意,以中斷時效或證明已行使權利。
第六段: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如何蒐證?
法官只看證據。您說被騙,證據在哪?
6.1 詐欺案件蒐證
- 對話紀錄: Line、簡訊、Email 中對方承諾或說謊的內容。
- 金流紀錄: 匯款單、存摺明細,證明錢確實流向對方。
- 錄音: 在對話中誘導對方承認欺騙事實(需注意合法錄音要領)。
6.2 不孝撤銷蒐證
- 報案紀錄/保護令: 若有家暴、辱罵,務必報警留下紀錄。
- 醫療證明: 身體受傷的驗傷單。
- 證人: 鄰居、親戚證明子女長期未探視或未給扶養費。
第七段:為什麼需要委任律師?
這類案件涉及高度的法律技術,自己打官司容易因「定性錯誤」而敗訴。
7.1 精準引用法條
是「撤銷贈與」還是「借名登記返還」?是「詐欺」還是「債務不履行」?律師能準確判斷案情,選擇勝率最高的法條起訴。
7.2 假扣押保全財產
詐欺犯或不孝子往往會迅速脫產。律師能協助聲請「假扣押」,先凍結對方資產,避免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
第八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分享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實務中,我們協助過許多長輩與受害者守護畢生積蓄。
70歲老父親將名下唯一公寓過戶給獨子,約定兒子需負擔生活費及照顧起居。過戶後兒子態度丕變,不僅不給錢還惡言相向。洪宇謙律師 協助蒐集兒子辱罵簡訊及未匯款證明,主張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法院認定兒子未履行扶養義務且有侮辱行為,判決撤銷贈與,老父親成功拿回房子。
當事人遭詐騙集團誘騙投資靈骨塔,並簽下數百萬本票。律師介入後,主張該簽發行為係受詐欺所為,依法撤銷發票行為,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最終法院判決本票無效,當事人免除巨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