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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醫美銷售規避詞與廣告法規全攻略:違規詞庫、罰則與律師審閱指南

衛生局醫美銷售規避詞與廣告法規全攻略:違規詞庫、罰則與律師審閱指南

法律我幫您主持律師洪宇謙

本文由「法律我幫您」專業律師團隊審訂

執筆律師:洪宇謙 律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專長:醫美廣告法規審閱、醫療糾紛辯護、行政罰鍰救濟、公平交易法

 快速摘要:醫美行銷的法律紅線與規避迷思
  • 核心法規: 醫美廣告受 《醫療法》第 85、86 條 嚴格規範。凡涉及「誇大」、「保證療效」、「促銷折扣」或「術前術後對比」皆屬違法,且不得假借名人或網路紅人名義宣傳。
  • 規避詞無效: 許多診所試圖用「僅供參考」、「小資價」代替「特價」,或用「素人分享」代替「見證」。但衛生局與法院實務看的是 「實質廣告內容」與「招徠意圖」,玩弄文字遊戲往往仍被裁罰。
  • 廣告不實責任: 除了衛生局的行政罰鍰(5萬-25萬),若廣告內容虛偽不實導致消費者受損,還可能觸犯 《刑法》詐欺罪 及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並需負擔 《消保法》懲罰性賠償。
  • 律師價值: 專業律師能為診所進行 「廣告合規審閱」,降低被檢舉風險;同時協助受害消費者蒐集「網頁存證」,在訴訟中戳破診所的免責話術。

「全台唯一」、「保證永久除毛」、「網紅親身體驗激推」...這些吸睛的廣告詞,在行銷人員眼中是流量密碼,但在衛生局稽查人員眼中,卻是一張張待開出的罰單。醫美產業競爭激烈,許多診所試圖透過「創意文案」或「銷售規避詞」來遊走法律邊緣,殊不知 2026 年後的執法標準已大幅收緊。

本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為您整理最新的「醫美廣告違規詞彙表」,深度解析《醫療法》與《公平交易法》的界線,並告訴您為什麼所謂的「規避詞」,在法律面前往往不堪一擊。

第一段:醫美廣告的法律天條:《醫療法》第 86 條解析

醫療行為不同於一般商品買賣,不能隨意促銷或誇大。法律對於醫療廣告採取「負面表列」與「嚴格審查」的雙重標準。

1.1 絕對禁止的宣傳方式

依據 《醫療法》第 86 條,醫療機構不得利用以下方式進行宣傳:

  • 假借他人名義: 不論是藝人、網紅、部落客或素人,只要是「見證」、「推薦」形式,皆屬違法。
  • 公開答問: 在網路上公開回答涉及個人病情的具體醫療問題。
  • 不正當方式: 這是最廣泛的條款,包含誇大效能、保證治癒、優惠促銷(買一送一、分期付款)、刊登術前術後對比照等。

 

1.2 網路社群(IG/FB/Line)也算廣告嗎?

是的。依據衛福部函釋,只要內容涉及「醫療機構資訊」、「診療項目」且有「招徠患者之意圖」,無論是在官網、粉絲團、甚至醫師個人 IG,都視為醫療廣告,必須遵守法規。

第二段:揭密「銷售規避詞」的無效性:換個說法就沒事?

許多行銷課程教導診所使用「規避詞」來躲避稽查,例如把「治療」改成「保養」,把「特價」改成「體驗價」。但在法律實務上,這些通常無效。

2.1 「僅供參考」是免死金牌嗎?

很多廣告下方會標註「療效因人而異,圖片僅供參考」。但在法律上,這屬於 「定型化契約條款」,若廣告內容本身已經誇大不實(如:保證瘦 10 公斤),事後的免責聲明無法抵銷廣告的違法性,衛生局照樣開罰。

2.2 常見的無效規避手法

  • 用「分享」包裝「廣告」: 診所請網紅發文說是「真心分享」,但若被查出有對價關係(如免費施作、稿費),即視為業配廣告,雙方都要受罰。
  • 用「私訊」報價: 在貼文中寫「價格私訊」,雖然避開了公開揭露價格的爭議,但若私訊內容涉及不當促銷(如:今天匯款打八折),仍屬違法招攬。

第三段:【2026 最新版】醫美違規廣告詞與規避詞對照表

這是行銷人員與消費者必須收藏的「地雷清單」。請注意,衛生局看的是「整體意涵」,而非單一字詞。

違規類別 常見違規/規避詞彙 (Do Not Use) 衛生局認定標準與風險
誇大療效類 回春、逆齡、凍齡、V臉神話、童顏針、少女針、完全根治、永不復發、一勞永逸。 涉及誇張醫療效能,誤導消費者對醫療結果的期待。即使改用「像少女一樣」,仍有違規風險。
最高級/排名類 全台第一、唯一、首創、頂級、權威、教父、金牌醫師、No.1。 涉及最高級用語,無法客觀驗證,違反公平交易法與醫療法。
保證/安全類 保證有效、無效退費、100%安全、無副作用、無痛、零風險。 醫療具有不確定性,禁止任何形式的保證。
價格/促銷類 買一送一、週年慶、破盤價、體驗價、小資價、兩人同行一人免費、消費券折抵。 醫療不得以商業促銷手段招徠。即使改稱「專案價」、「推廣價」,若實質上有折扣誘導,仍屬違規。
非醫療用語 溶脂、消脂、瘦身、美白針、排毒、回春水、能量石。 若該療程或藥品仿單上無此適應症(如打點滴說是美白針),即屬誇大不實或醫療詐欺。

第四段: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廣告不實的雙重處罰

醫美亂象不僅衛福部在抓,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在盯。若廣告內容虛偽不實,引人錯誤,即違反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4.1 公平會罰得比衛生局更重

衛生局依醫療法通常罰 5~25 萬,但公平會的罰鍰是 5 萬元至 2,500 萬元。特別是連鎖醫美診所,若涉及大規模的不實宣傳(如宣稱擁有獨家專利技術其實沒有),很容易招致公平會的重罰。

第五段:醫療詐欺的刑事責任:當話術變成犯罪

當「行銷包裝」越過了界線,變成「欺騙」,就構成刑事犯罪。

5.1 構成詐欺罪的情境

  • 假貨真賣: 廣告宣稱使用「美國原廠鳳凰電波」,實際施打時卻偷換成山寨機或過期探頭。
  • 密醫行為: 廣告主打「名醫親診」,實際操作者卻是沒有醫師執照的美容師或護理師(同時觸犯醫師法)。
  • 無中生有: 宣稱療程具有「抗癌」、「治療糖尿病」等毫無醫學根據的效果,誘騙患者高價購買。

第六段:診所如何自保?律師的合規審閱建議

對於正派經營的診所,如何避免因小編不懂法律而誤觸法網?

6.1 廣告審閱 SOP

  1. 仿單核對: 廣告內容必須嚴格遵守衛福部核准的「醫療器材/藥品仿單」適應症範圍。仿單沒寫的效果,廣告就不能寫。
  2. 用語替換: 將「治療」改為「改善」、「保證」改為「輔助」、「永久」改為「持久」(需有數據支持)。
  3. 事前送審: 對於大型看板或電視廣告,務必依規定送交衛生主管機關審查。
  4. 法律顧問: 聘請專業律師定期審視官網與社群貼文,建立內部的廣告審查機制。

第七段:消費者權益:看到不實廣告受騙怎麼辦?

如果您因相信了違規廣告而進行療程,結果無效或受傷,您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7.1 蒐證與求償步驟

  1. 網頁截圖: 務必將誇大不實的廣告頁面完整截圖(含網址、日期)。
  2. 檢舉: 向當地衛生局檢舉該廣告違規。衛生局的裁罰處分書將是您民事求償的有力證據。
  3. 民事求償: 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若認定為故意廣告不實,可依 《消保法》第 51 條 請求損害額 3 倍以下 的懲罰性賠償金(若屬重大過失或故意)。
  4. 解除契約: 主張受詐欺而簽訂契約,依民法撤銷意思表示,要求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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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案例與相關連結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實務中,我們曾協助診所建立合規制度,也曾幫助受騙消費者討回公道。

勝訴案例:誤信「終身保固」隆鼻,獲判懲罰性賠償

當事人因相信診所廣告宣稱「隆鼻終身保固、永不穿出」,花費鉅資手術。術後兩年假體穿出,診所卻以「個人體質」拒賠。洪宇謙律師 於庭上舉證該廣告違反醫療法且構成詐欺,法院判決診所除賠償重修費用外,另需支付 1 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點此查看更多:醫美糾紛與廣告不實勝訴判決

醫美廣告與銷售常見問答 (FAQ)

Q1:診所寫「小資價 999」也算違法嗎?
是的,極高機率違規。 只要強調「低價」、「優惠」來招攬生意,就違反《醫療法》第 86 條第 7 款「不正當方式宣傳」。衛生局認定這是將醫療行為商業化,忽略了醫療品質與風險。
Q2:網紅在自己的 IG 分享醫美心得,診所要負責嗎?
要看有無對價關係。 如果網紅是收費業配或接受免費療程而發文,該文章視為醫療廣告,診所必須負責。若內容違規(如放對比照),診所會被罰,網紅也可能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薦證廣告規定而受罰。
Q3:廣告說「無效退費」,真的可以退嗎?
首先,「無效退費」這個廣告詞本身就違法(保證療效)。其次,若真的無效,您可以主張診所債務不履行或廣告不實要求退費。但診所通常會設下重重關卡,這時就需要律師介入協商。
Q4:診所用「諮詢師」來跟我解說療程,合法嗎?
諮詢師可以做行政說明(如費用、預約時間),但不能涉及醫療專業評估(如建議打幾條、打什麼部位、分析病情)。醫療評估必須由醫師親自為之,否則違反醫師法。
Q5:我看到違規廣告,檢舉有獎金嗎?
目前醫療法檢舉通常沒有檢舉獎金(不同於環保或交通違規)。但檢舉可以遏止不肖業者,並作為您日後若發生糾紛時的有利佐證。
Q6:律師可以幫忙審核我的醫美廣告文案嗎?
當然可以,且非常建議。 專業律師熟悉衛生局的裁罰基準,能幫您把關文案,將違規字眼替換為合規的描述,省下未來動輒數十萬的罰單與商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