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字案改偵字案全攻略:收到傳票怎麼辦?釐清法律身分與律師辯護關鍵
- 他字案: 指犯罪事實不明確、或被告身分尚待釐清的行政編號。此階段通常以「關係人」身分受邀說明,但隨時可能轉為被告。
- 偵字案: 代表檢察官認為有犯罪嫌疑,且被告身分已明確。此階段涉及正式的刑事處分(如交保、限制出境)機率極高。
- 轉案關鍵: 依據《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及結案實施要點》,當偵查發現具體事證,他字案必須改分為偵字案。
- 律師價值: 「他字案」是爭取 行政簽結(不起訴效果) 的黃金期。一旦轉為偵字案,起訴機率大幅增加,辯護難度提升。
- 應對策略: 收到他字案傳票不代表沒事,應立即預約律師陪同偵訊,避免在「說明」時留下對己不利的證詞。
「明明傳票上寫的是『他字案』,為什麼開完庭就變成『偵字案』了?」、「他字案是不是代表我只是證人?」這是許多收到地檢署傳票的民眾最常問的問題。在刑事訴訟法體系中,「他」與「偵」的區別並非只是代號,它標誌著國家司法公權力對你的「敵對程度」。
本文將深度拆解這兩者的法律本質,並教您如何在「他字案」階段就布下防禦網。法律我幫您 提醒您:刑事案件的勝負,往往在踏入偵查庭的第一分鐘就已經決定。了解「他字案改偵字案」的運作模式,是保全自由的第一步。
第一段:什麼是他字案?什麼是偵字案?法律定義大公開
依據 《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及結案實施要點》,檢察機關收案後,會根據案情明朗程度賦予不同的案號。
1.1 他字案:行政上的初步過濾
當有人具名檢舉、告發,但檢察官認為犯罪事實還很模糊,或是還不確定到底要告誰時,會先分「他字案」。這是一個「過濾」機制,避免過多無效控訴占用司法資源。
特性: 身分通常標註為「關係人」,即便標註為「被告」,檢察官也還在觀察是否有實質證據。
1.2 偵字案:刑事追訴的正式啟動
當檢察官經過初步調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且「被告身分明確」時,就會分「偵字案」。
特性: 這是正式的刑事偵查程序,檢察官在此階段會決定是否聲請羈押、交保、限制出境。最終結果只有兩種:起訴 或 不起訴處分。
第二段:他字案改偵字案的觸發條件:什麼時候會轉案?
這是一個從「行政調查」轉向「刑事追訴」的質變過程。通常發生在以下情境:
- 第一次偵查訊問後: 檢察官在訊問中發現關係人的供述與證據吻合,足以認定有犯罪嫌疑,當場可能就會命書記官將案號改為「偵」。
- 具體證據出現: 檢警調閱到關鍵監視器、通訊紀錄、金流,足以鎖定特定對象。
- 強制處分執行: 當檢察官決定要發動「搜索」、「具保(交保)」時,依據規定,必須先將案件轉為偵字案,才能進行這些具備法律效果的處分。
第三段:【終極對照表】他字案 vs. 偵字案 差異一覽
透過下表,您可以快速判斷自己目前的處境風險:
| 比較項目 | 他字案 (Ta Case) | 偵字案 (Zhen Case) |
|---|---|---|
| 主要含義 | 犯罪事實或被告身分不明 | 有具體犯罪嫌疑且被告明確 |
| 法源依據 | 行政內部實施要點 | 刑事訴訟法規定 |
| 傳票稱謂 | 關係人、被告 | 被告 |
| 結案方式 | 行政簽結、改分偵字案 | 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
| 案件強度 | 較低,仍有爭取免訟空間 | 極高,已進入追訴軌道 |
| 律師角色 | 黃金期:爭取行政簽結 | 防衛戰:爭取不起訴或減刑 |
第四段:他字案改偵字案的風險:溫水煮青蛙的陷阱
洪宇謙律師 提醒:他字案最危險的地方在於「鬆懈當事人的戒心」。
很多民眾以為「寫關係人就沒事」,在沒帶律師的情況下獨自出庭。因為覺得自己不是被告,就隨口應答,甚至說出「那天我確實有在那邊」、「我確實有收到那筆錢」。這類看似平常的供述,往往成為檢察官將案號改為「偵」的最後一塊拼圖。一旦改為偵字案,之前的筆錄都會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第五段:律師陪偵的重要性:為什麼他字案就要請律師?
如果等到案件改為「偵字案」才請律師,通常已經錯過了最佳防線。
5.1 爭取「行政簽結」
他字案最好的結局是「簽結」。簽結在法律上不具備不起訴處分的確定力,但實務上代表檢察官認為案子沒什麼好查的,到此為止。律師能協助撰寫 「法律意見書」,在他字案階段就說服檢察官案情不具犯罪性,達成簽結目標。
5.2 掌握身分轉變的瞬間
專業律師在偵查庭中,能即時察覺檢察官的問話語氣是否轉向(例如開始詢問細節、拿出證據對質)。若檢察官當場宣示要將案號改為「偵」,律師能即時要求行使 「緘默權」或調整辯護策略,防止當事人陷入絕境。
第六段:權利保障:刑事訴訟法賦予你的武器
不論是「他」還是「偵」,法律保障的防禦權是一樣的。但在他字案時,民眾常忘了使用:
- 選任辯護人(第 27 條): 被告或關係人受訊問時,得隨時選任辯護人陪同。
- 拒絕證言權(第 181 條): 證人恐因陳述導致自己受刑事追訴者,得拒絕證言。
- 告知義務(第 95 條): 檢察官應告知涉嫌罪名、得保持緘默、得選任律師。
第七段:法律我幫您:真實勝訴與不起訴案例分享
在 法律我幫您 的實務中,成功在「他字案」攔截案件是我們的核心專長。
當事人因網路交易糾紛遭控詐欺。洪宇謙律師 在他字案第一次開庭前,即協助當事人彙整所有對話紀錄與退款證明,撰寫詳細刑事陳報狀,證明本案純屬民事糾紛。檢察官開庭後未將案號改為偵字案,直接裁定行政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