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知識

刑事妥速審判法全攻略:逾 8 年減刑與權益保全指南

刑事妥速審判法全攻略:逾 8 年減刑與權益保全指南

法律我幫您|專業律師教您運用「速審法」:從羈押限制到上訴封鎖的實戰策略
2026/01/03/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專業職人照/刑事訴訟專家

本文由「法律我幫您」律師團隊專業審定

主筆律師:洪宇謙 律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專業領域:刑事妥速審判、重大經濟犯罪辯護、最高法院上訴救濟、羈押異議處理

 快速摘要: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核心價值

《刑事妥速審判法》(簡稱速審法)旨在落實憲法保障之「適時審判權」,防止訴訟無止盡延宕對被告造成人權侵害。

  • 減刑規定: 若審判時間超過 8 年 且非歸責於被告,法院「應」減輕其刑。
  • 羈押限制: 審判中之羈押期限,累計不得超過 5 年(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等重罪)。
  • 上訴限制: 二審判決無罪後,若檢察官欲提起第三審上訴,受到嚴格法理限制(如判決違背憲法)。
  • 律師功能: 律師能主動聲請「速審減刑」、精算羈押天數要求釋放,並在檢察官上訴時提出有力駁斥以確保留下的無罪判決。

「我的官司打了十幾年,難道要這樣一直耗下去嗎?」在台灣司法體系中,訴訟長跑是許多被告最大的心理負擔。「刑事妥速審判法」 的出現,正是為了終結這種「法律上的無期徒刑」。在 2026 年的高度法治社會,如何善用這部法律爭取權益?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本篇文章將為您詳盡拆解速審法的實務應用,教您如何運用法律槓桿贏回自由。

一、速審法的核心精神:正義不僅要來到,還要及時來到

刑事訴訟的目的雖然在於發現真實,但絕不能以無限期的訴訟作為代價。依據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1 條,本法制定的初衷是為了維護「審判之公平、妥速」。

洪律師專業解析:速審法不僅是程序規範,更是一部 「人權保護法」。當一個人的名譽與自由懸而未決多年,其損害往往已超越判決本身的刑罰。法律賦予被告在訴訟過久時,享有實質上的減刑權與程序上的保障。律師在案件中,會時時監測訴訟進度,一旦發現法院怠於調查或程序冗長,即刻依速審法提出異議。

二、詳盡對照:速審法三大核心條款解析表

不同的訴訟階段,速審法提供的保障重點不同。律師整理下表,助您快速掌握權利重點:

保障類型 核心法條 法定要件 法律效果 (勝訴關鍵)
審判逾 8 年減刑 速審法 §7 1. 自第一審繫屬起逾 8 年。
2. 非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
3. 情節重大。
應減輕其刑。 即使有罪,刑度通常可獲得大幅下修。
羈押期限限制 速審法 §5 審判中羈押次數限制,總長度不得超過 5 年。 視為撤銷羈押。 法院必須依法放人,不得再行延長。
第三審上訴限制 速審法 §9 二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或二審改判無罪。 檢察官難以上訴。 除非判決違背憲法、司法院解釋。

三、速審法第 7 條:審判逾 8 年的自動減刑機制

這是不動產大案或重大經濟犯罪中,被告最重要的「救生圈」。依據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7 條,只要自第一審繫屬日起算逾 8 年,除非是因被告故意延擾(如無正當理由缺席),否則法院「應」減輕其刑。

律師實務警告: 許多法院會試圖將延宕原因歸類為「案情複雜」或「被告律師聲請調查證據過多」。專業律師能透過每一庭的錄音與筆錄,證明律師的所有聲請皆為「防禦權之正當行使」,而非惡意延擾。這項法理攻防,往往是決定 10 年刑期能否減至 5 年的關鍵。

四、委任律師的重要性:攻克「惡意上訴」與「長期羈押」

在涉及速審法的訴訟中,委任律師具備以下無法取代的功能:

  1. 精準計算羈押天數: 依據 速審法 §5,羈押次數限制在二審與三審極為嚴格。律師能針對超期羈押立即提出異議聲請,讓被告在判決前恢復人身自由。
  2. 防禦檢察官的突襲上訴: 依據 速審法 §8 及 §9,若二審維持一審無罪,檢察官的上訴權會被高度限縮。律師能引用憲法層級的見解,請求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的上訴。
  3. 證據的精簡與聚焦: 速審法雖保障速度,但不能犧牲真實。律師能協助精選對被告最有利的證據,避免冗長無謂的調查,縮短程序同時保住無罪機會。

五、法律我幫您:精選速審法相關勝訴案例與資源

在雍和法律事務所,我們擅長將被遺忘的訴訟權利轉化為實質救濟。以下是精選連結:

六、羈押期限的最後防線:速審法第 5 條的威力

許多被告最恐懼的是「判決前一直關」。依據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5 條:

  • 累計期限: 審判中之羈押期間,累計不得超過 5 年。
  • 次數限制: 一、二審各不得超過三次,三審不得超過一次。
  • 強制釋放: 逾期仍未判決,視為撤銷羈押,法院應即釋放被告。

律師觀點: 這是對抗公權力最硬的條款。專業律師會像會計師一樣精確計算被告被關的每一天(包含折抵天數),只要達到法定上限,無論案情多麼重大,法官都必須依法放人。這對於重大金融案件或涉嫌組織犯罪的被告而言,是守護人身自由的最後堡壘。

七、檢察官上訴限制:無罪判決的防護罩

二審判無罪後,檢察官還可以一直告嗎?依據 速審法第 9 條,檢察官提起第三審上訴的理由被限縮在以下三種:

  1. 判決所適用之法令違背憲法。
  2. 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
  3. 判決違背判例。

這意味著,檢察官不能僅因為「不滿意判決」或「認為證據認定有誤」而上訴到最高法院。律師強調:二審勝訴後的防禦戰最為關鍵。律師能透過詳細的法律論證,證明二審判決無違憲法或判例,讓案件在二審就此畫下句點,真正拿回清白。

八、結論:掌握法律槓桿,別讓正義被時間消磨

刑事妥速審判法不僅是一部法規,它是法律對「時間成本」的正視。在 2026 年的高度競爭社會,時間就是一切。無論您是面對陳年舊案的糾纏,還是身陷超期羈押的困境,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的介入,不僅能止血保全現有生活,更能透過正確的法律路徑贏回本該屬於您的未來。正義不應遲到,更不應在疏忽中消散。雍和法律事務所洪宇謙律師團隊將以最領先的實務經驗,助您捍衛法律尊嚴。記住:正確的律師,是面對司法長跑最強大的後盾。

 刑事妥速審判法常見問答 (Q&A)

Q1:案子打了 10 年,我一定可以獲得減刑嗎?
不一定。 依據速審法第 7 條,除了滿 8 年外,還必須「非可歸責於被告之事由」。如果這 10 年中您曾多次無故不到庭、頻繁更換律師導致程序重來,或是故意提出與案情無關的證據拖延,法院可能會駁回減刑請求。建議由律師進行完整訴訟歷程鑑定。
Q2:如果我是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這也適用速審法上訴限制嗎?
不適用。 速審法第 8 條與第 9 條主要針對「維持無罪」或「改判無罪」的保護。若二審改判有罪,被告依然享有完整的第三審上訴權。只有在檢察官想反擊無罪判決時,才會受到速審法嚴格限制。
Q3:速審法的 8 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
起算點是 「第一審繫屬日」。即地檢署起訴後,案卷送到地方法院的那一天。在警察局做筆錄或地檢署偵查的期間,並不計入這 8 年內。律師提醒:偵查階段的延宕應適用其他法律救濟,而非速審法減刑。
Q4:被宣告「不得再行延長羈押」後,檢察官還能限制我出境嗎?
可以。 速審法第 5 條限制的是「人身自由的監禁(羈押)」。即便法院必須放人,仍可以採取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93-2)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律師能協助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以利商務工作。
Q5:速審法第 7 條減刑後,我還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非常有機會。 緩刑的條件之一是「受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若原本刑度是 3 年,因適用速審法第 7 條減輕至 1.5 年,這就達到了爭取緩刑的門檻。律師的作用在於透過速審法這塊「敲門磚」,為當事人爭取不用入監執行的機會。
Q6:為什麼委任律師主張速審法的費用不能省?
速審法訴訟涉及長達數年的「卷宗分析」。律師必須翻閱過去 8 年以上的數十本卷宗,精確定位每一庭的延宕責任。這是一項極其繁重的法律勞務。省下這筆費用的風險,往往是多關數年或多繳數百萬罰金。委任律師是為了保護您最珍貴的自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