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知識

詐欺罪未遂刑期全攻略:沒騙到錢也要坐牢?解析「著手」定義與辯護策略

詐欺罪未遂刑期全攻略:沒騙到錢也要坐牢?解析「著手」定義與辯護策略

法律我幫您主持律師洪宇謙

本文由「法律我幫您」專業律師團隊審訂

執筆律師:洪宇謙 律師 (雍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專長:刑事詐欺辯護、洗錢防制法、人頭帳戶不起訴爭取

 快速摘要:詐欺罪未遂的法律關鍵
  • 法律定義: 詐欺未遂是指行為人已「著手」實施詐騙行為(如撥打詐騙電話、發送釣魚連結),但因受害者未受騙、未匯款或警察攔截,導致「財產損害」結果未發生。
  • 刑期標準: 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普通詐欺最高 5 年;加重詐欺(如電信詐騙、三人成黨)最輕 1 年,最高 7 年
  • 著手認定: 實務上只要開始施用「文字、言語」等騙術使人陷於錯誤,即視為著手。即便錢還沒拿到,犯罪已經成立。
  • 律師功能: 律師能針對「著手」時間點進行法律爭議抗辯,或利用「中止未遂」條款爭取更大幅度的減刑甚至免刑。
  • 前科風險: 詐欺未遂同樣會留下刑事紀錄(前科),絕非「沒拿到錢就沒事」。

「我只是打電話試試看,對方根本沒匯款,這也算犯罪嗎?」、「警察在我去取款的路上把我抓了,我一毛錢都沒拿到,為什麼要被判一年多?」這些是詐欺被告最常遇到的疑惑。在台灣法律中,詐欺罪保護的是「財產法益」,但為了預防犯罪,刑法將「未遂犯」也納入處罰範圍。

特別是近年針對電信詐欺、組織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大,「加重詐欺罪」 的未遂犯刑期往往比一般人想像的還要重。本文將由 法律我幫您 的專業律師團隊,帶您深入了解詐欺未遂的刑期區間、法律要件,以及律師如何在偵查階段爭取最佳結果。

第一段:什麼是「詐欺未遂」?沒騙到錢也有罪的法理

依據 《刑法》第 339 條第 3 項 與 第 339-4 條第 2 項,詐欺罪均明文規定「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這代表法律處罰的不僅是「結果」,更處罰具有高度惡性的「行為過程」。

1.1 既遂與未遂的界線

詐欺罪屬於「結果犯」,一個完整的詐欺行為包含五個階段:

  1. 行為人施用詐術(騙術)。
  2. 受害者陷於錯誤(相信謊言)。
  3. 受害者處分財產(匯款、交錢)。
  4. 財產損害發生(錢進了騙子口袋)。
  5. 具備不法所有意圖。
如果這五個階段中,進行到第 1 或 第 2 階段就被中斷(例如對方當場識破掛電話,或銀行攔截匯款),則屬於 「未遂」。但只要開始了第 1 階段,法律上就稱為「著手」,這時犯罪就已經成立了。

 

第二段:詐欺罪未遂刑期是多少?普通 vs. 加重詐欺差異

詐欺未遂的刑期並非固定數值,而是參考「既遂犯」的刑度後,由法官裁量減輕。

2.1 普通詐欺未遂(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既遂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為未遂,法官通常會判處數個月的有期徒刑,實務上有較高機率爭取 易科罰金 或 緩刑。

2.2 加重詐欺未遂(刑法第 339-4 條)

這才是最危險的區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構成加重詐欺:

  •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如:假警察、假地檢署)。
  • 三人以上共同犯之(如:詐騙集團、有車手、機房分工)。
  •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如:Line、臉書、簡訊)。
加重詐欺既遂是 1 年以上 7 年以下 的重罪。即使是未遂,刑期也常落在 7 個月到 1 年之間。這代表很有可能無法易科罰金(需入監服刑),除非能爭取到緩刑。

 

第三段:【終極比較表】2026 詐欺罪刑期與未遂罰則一覽

為了方便您快速對照,法律我幫您 整理了下表:

罪名類別 既遂刑期 未遂刑期(實務參考) 能否易科罰金
普通詐欺罪 (339條) 5 年以下 2 ~ 6 個月 高(6月以下可買命)
加重詐欺罪 (339-4條) 1 ~ 7 年 7 個月 ~ 1.5 年 (超過6月即不可)
收受帳戶罪 (洗錢防制法) 3 年以下 1 ~ 4 個月
非法匯兌 (銀行法) 3 ~ 10 年 1 ~ 2 年 極低

第四段:法律關鍵點:如何認定「著手」實施詐騙?

「著手」是區分「犯罪預備(不罰)」與「犯罪未遂(罰)」的紅線。洪宇謙律師 指出,法院對於詐欺著手的認定極為寬鬆:

  • 電信詐騙: 只要詐騙集團撥通電話,並開始向受害者陳述詐騙劇本(如:你網購設定錯誤、你涉及洗錢),就已經算是「著手」。
  • 臨櫃取款: 車手帶著提款卡去 ATM,只要插卡、輸入密碼,即使帳戶被凍結領不出錢,也構成「加重詐欺未遂」。
  • 網路釣魚: 只要架設好假銀行網頁,並發送連結給不特定人,即視為著手。

第五段:未遂犯的救贖:「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

同樣是沒騙到錢,法律給予的評價卻大不相同。這也是律師辯護的主戰場。

5.1 障礙未遂(刑法第 25 條)

因為外界因素導致失敗。例如:受害者很聰明當場報警、警察出現抓人、銀行系統自動攔截。
效果: 「得」減輕其刑(法官不一定要減,但通常會減)。

5.2 中止未遂(刑法第 27 條)

行為人「自發性」放棄。例如:騙到一半良心發現,跟受害者說「我是騙你的,別匯款」。
效果: 「必」減輕或免除其刑。這是律師爭取最輕處分的重要法條。

第六段:為什麼詐欺未遂一定要請律師?律師的三大功能

許多被告認為「反正沒騙到錢,應該判很輕」,這種想法常導致最後收到要關 7 個月的判決書而後悔莫及。

  1. 爭取法條變更: 將「加重詐欺未遂」(1年以上)辯護為「普通詐欺未遂」(5年以下),大幅降低最低刑度,爭取易科罰金的機會。
  2. 主張無著手故意: 針對案情細節,論證行為尚處於「預備階段」而非「著手」,爭取不起訴處分。
  3. 和解與緩刑爭取: 即便對方沒損失,律師仍會協助與名義上的被害人達成某種形式的歉意表達,說服法官給予緩刑,避免前科影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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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段:法律我幫您:真實詐欺未遂勝訴案例

法律我幫您 的實務中,我們曾協助多位遭陷害或一時糊塗的當事人。以下是具備參考價值的案例:

【勝訴案例】加重詐欺未遂,成功爭取緩刑免入監

當事人受朋友委託去領錢(車手),剛插卡即被埋伏警察逮捕,一毛錢都沒領到。洪宇謙律師 於法庭上提出當事人具備勞工身分、無前科,且因家庭經濟壓力大才被誤導,成功說服法官判處 6 個月徒刑並宣告「緩刑 2 年」,保住當事人飯碗。

點此查看更多:詐欺案件勝訴判決書

詐欺罪未遂常見問答 (FAQ)

Q1:詐欺未遂會留前科嗎?
會。 只要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不論既遂、未遂、罰金或緩刑),都會留下刑事案件紀錄,也就是俗稱的「前科」。除非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
Q2:受害者在匯款前被銀行攔截,這樣算我未遂還是既遂?
通常算未遂。 因為財產尚未真正移轉到行為人的支配範圍內,損害結果未發生。但若是錢已入帳,只是不能領,則可能被認定為既遂。
Q3:沒騙到錢可以判緩刑嗎?
很有機會。 若為初犯、未遂、態度良好且無實際損害發生,律師能協助撰寫辯護意旨狀,說服法官給予緩刑,免去牢獄之災。
Q4:加重詐欺罪未遂的刑期一定要 1 年以上嗎?
不一定。 雖然既遂是 1 年起跳,但依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得減輕其刑」,法官有權將刑度降至 1 年以下。若降到 6 個月以下,就有機會易科罰金。
Q5:我不知道是詐騙,只是幫忙拿東西也會變未遂犯嗎?
這涉及「主觀犯意」認定。若律師能證明你主觀上完全不知情(如:單純外送員、不知情被利用),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Q6:詐欺未遂還可以跟對方和解嗎?
可以且非常重要。 雖然對方沒賠錢,但「和解」代表你對行為的悔意。對於爭取緩刑或減刑,和解書是法官最看重的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