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誹謗・恐嚇罪 勝訴實績案例
起訴成功遭網路散播騙感情、吃藥不實謠言
協助項目:加重誹謗罪起訴、獲得賠償
客戶遭惡意誹謗,鄭才律師專業攻防拆解對方辯詞,成功讓地檢署以加重誹謗罪起訴,並取得滿意和解金。
再議成功
不起訴處分手遊罵人媽寶、低能兒遭報案提告
協助項目:刑事防禦、爭取不起訴、零賠償
律師主張言論屬特定情境下之情緒抒發,不具惡意持續性,成功協助客戶取得不起訴處分且無須支付賠償金。
不起訴處分臉書指控議員,遭提告妨害名譽
協助項目:精準辯護、捍衛言論自由
律師主張言論涉及公共利益且屬合理評論,並非以毀損名譽為唯一目的,最終成功協助客戶取得不起訴處分。
妨害名譽與恐嚇罪・常識問答
Q1: 在 LINE 群組罵人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會。只要群組內有 3 人以上,即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聞共見」的公然要件。即便未指名道姓,若語意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仍會成立。
Q2: 講事實也會構成誹謗罪嗎?
有可能。依刑法第 310 條,所述即便為真實,若僅涉及私德(如感情狀況、外遇)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依然可能觸犯誹謗罪。
Q3: 收到刑事傳票該怎麼辦?
建議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律師能協助釐清言論是否符合「合理評論」或「非惡意」之辯護要件,並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或達成和解撤告。
Q4: 恐嚇罪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只要言論包含威脅生命、身體、自由等內容,且足以使聽者感到恐懼,即構成恐嚇。即便事後稱「只是開玩笑」,若客觀上足以令人害怕仍會被起訴。
Q5: 網路上罵人的精神賠償通常是多少?
民事判賠金額通常介於 5,000 元至 5 萬元。若雙方收入水平較高或侵害情節重大,賠償金可達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