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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外遇賠償・精神慰撫金勝訴案例
免費諮詢專線:0800-004580 立即 LINE 免費諮詢律師侵害配偶權:法律防禦的核心標準
民事認定不限於性行為。只要足以破壞婚姻和諧(如深夜獨處、親吻、寶貝互稱等),即可構成侵權行為。律師建議透過 LINE 對話與行車紀錄器等證據,在遵守比例原則下進行保全。
精選侵害配偶權勝訴實績案例
判賠 25 萬
判賠 20 萬
判賠 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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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 25 萬外遇與侵害配偶權常見問答 FAQ
Q1:通姦除罪化後,外遇是不是就不用賠錢了?
錯。除罪化僅限刑事牢獄。民事上外遇配偶與第三人仍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法院對「侵害配偶權」的保護目前更為周全且求償範圍擴大。
Q2:一定要「抓姦在床」才能告贏嗎?
不需要。只要有曖昧對話(如老公老婆互稱、提及性行為)、親密肢體接觸照片,或是不正常的深夜獨處紀錄,足以證明超越普通分際即可。
Q3:我可以只告小三(或小王),不告配偶嗎?
可以。兩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您可以選擇撤回對配偶的起訴以挽回婚姻,單獨要求第三人支付全額賠償金。
Q4:外遇賠償金行情通常是多少?
依據經濟狀況、外遇時間及婚姻破壞程度而定。一般案件約 10 萬至 60 萬元;若涉及公眾人物或造成離婚,金額會更高。
Q5:蒐證外遇證據時,翻看對方手機會違法嗎?
法律在婚姻忠誠與隱私間會權衡。若非透過黑客或非法監聽,單純在家庭範圍發現的訊息,法庭通常有較高容許度,但仍建議諮詢律師確保安全。
Q6: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有時效限制嗎?
時效為「知悉後 2 年」。意即從您發現配偶外遇且知道對象起,須在 2 年內起訴;若外遇發生已超過 10 年,請求權則消滅。